地,收成归己。”
“七是放债收租,过度收取利息;八是手提秤斗,“作牙侩而不辞”,赚取好处费;九是当行坐铺,赌博赢钱……”
听了龚鼎孳滔滔不绝的介绍,顾横这才对明朝秀才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原来这些秀才们并不像古装电视剧中演的那么弱,更不是所谓的穷秀才!
他们除享受合法正当的经济利益和非法获利外,这些秀才还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在当官者和平民面前,均具有一种身份。
官员对秀才,“有礼貌之施,有爱养之义,有勉励之道”,秀才可以得到当官的礼遇有加,而没有笞、捶之辱。
在平民面前,秀才穿着用玉色布绢缝制而成的宽袖圆领襕衫公服,头戴纱帽,显得体貌隆重。
平民不可以与秀才平起平坐,只能“惟秀才之容止是观,惟秀才之言语是听。”同时,在一定程度上秀才还可以决定县吏的职务升降。
因为自宣德始,秀才与乡绅开始在地方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县里若要发展重大社会公共事业,首先要听取和征求秀才、里老、甲长们的意见。
二是布、按两司及巡按监察御使考察当地官员时,主要听取秀才、里老和甲长们的意见。
所以,秀才与县官们往往沆瀣一气,相互勾结,相互利用。
秀才本也是明朝社会的精英分子和中坚力量,但从明代中叶后,由于秀才人数急剧膨胀,而官职有限,因而使秀才的仕途受堵,真正能当官的秀才少而又少。
龚鼎孳还说,顾炎武空闲时曾估算过,每县以300个秀才计算,崇祯死之前,大明应该有50多万个秀才。
由于不能做官,又不愿放弃既得利益,再加上科举考试制度衍生出来的空疏腐败的学风,使得只会清议空谈、满口仁义道德却没什么真才实学的秀才们,整天无所事事。
闲着心慌时,他们就纠众滋事,干预和破坏地方事务,搞得地方上乌烟瘴气,鸡犬不宁。
这些人或者勾结不法官(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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