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办署和专门针对青年人的全国青年总署,二者总计雇佣人员达1300万,占全国劳动力的一半以上。
这一笔钱经过工人的口袋、通过不同渠道和消费,又回到了市场手中,成为以政府投资刺激私人消费和个人投资的“引动水”。
在社会保障方面,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着重通过社会保险法案、全国劳工关系法案、公用事业法案等法规,以立法的形式巩固新政成果。
斯特拉瑟认为,一个政府“如果对老者和病人不能给予照顾,不能为壮者提供工作,不能把年青人注入工业体系之中,听任无保障的阴影笼罩每个家庭,那就不是一个能够存在下去、或是应该存在下去的政府”,社会保险应该负责"从摇篮到坟墓"整个一生。
为此他制定了《社会保险法》,法律规定:
凡年满65岁退休的工资劳动者,根据不同的工资水平,每月可得10至85马克的养老金。
关于失业保险,斯特拉瑟解释说:
"它不仅有助于个人避免在今后被解雇时去依靠救济,而且通过维持购买力还将缓解一下经济困难的冲击。"
保险金的来源,一半是由在职工人和雇主各交付相当工人工资1%的保险费,另一半则由共和国政府拨付。
这个社会保险法,反映了广大劳动人民的强烈愿望,受到德国绝大多数人的欢迎和赞许。
斯特拉瑟向国会提交了受到广泛注意的关于最低工资最高工时立法的咨文。咨文承认:
“我国人口的三分之一,其中绝大多数从事农业或工业,吃不好、穿不好、住不好。”
“我们必须铭记我们的目标是要改善而不是降低那些营养不良、穿得不好、住得很糟的那些人的生活水平。我们知道,当我们工人的一大部分还没有就业的时候,超时工作和低水平的工资是不能提高国民收入的。”
此外,斯特拉瑟还进行了“炉边谈话”,以浅显易懂的语言向国家民众讲述国家的政策与方针,鼓舞了德国人民,为从经济危机中走出起到了推动作用。
他本人也因此很快得到了人民的理解和支持,在德国的《明镜》周刊上,斯特拉瑟在历届最受欢迎的总理投票之中排名第一。
虽然跟他竞争的人数不多,因为魏玛共和国实际上也没经过多少任总理,不过也足以体现人民对他的认可。
这些措施是不是听起来非常像罗斯福新政的内容,没错,斯特拉瑟借鉴了相当一部分来自罗斯福新政的东西。
毕竟应对经济危机好用的办法就那么几种,但无论哪种都是要加强国家的干预。
历史上德国政府之所以不能采取类似美国的方式,除了政府的愚蠢之外,政府没钱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美国政府有钱自然可以这么做,但是德国政府连赔款都快还不起了,你就是让他们当裤子都不可能拿出这么多钱。
好在斯特拉瑟之前从美国的股市里大赚了一笔,所以德国政府现在的财政状况尚可,不过究竟能不能就此度过危机还要看后续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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