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来之,则安之。
陈留堂在青州决定护送卢值回洛阳之时就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
哪有好处都被你揽走的好事。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稍过了一会,狱卒送来了饭食,比颍川的糙米饭还有所不如,一碗饭大多都是糟糠,当然这也不是虐待,而是平常百姓家也是这样的吃食。
他分开竹箸,刚扒拉一口,就感觉反胃,连忙冲到溺桶边,呕吐了起来。
将今早吃的荷叶羊肉吐的一干二净,胃里都开始泛着苦水。
“太难吃了。”他叹了口气。
前世再贫穷吃的饭也是精米细粮,而到了陈家吃的也是锦衣玉食,必定也是豪奢家庭。
所以他是第一次尝到这种半糠半米的饭食,颍川饭菜再粗,也是糙米饭。
忍了两个时辰的饥饿。
他拍着铁栏杆,将狱卒喊了过来,“这位官差,请问每日吃几次饭?”
狱卒冷声回道:“一次!而且碗也不能乱扔,每日午食一次添饭。”
好吧!
今后也不用洗碗了,这碗就是乞丐要饭的搪瓷粗碗,纵使再脏也是个铭牌。
陈留堂从怀里掏出一把铜钱递给了狱卒,“这些钱足以到洛阳酒楼叫一席上好饭菜,在下也不贪心,一只鸡和一碗白米饭可否。”
狱卒掂量了掂量铜钱重量,黝黑冷酷的脸庞露出了一抹可亲的笑容,“等着!”
有钱的是大爷!
到哪里都通行。
很快狱卒便提着一个漆木雕花食盒走了过来,里面有一只蒸鸡和一碗白米饭,额外送了一壶酒。
做生意最重要的是吸揽客户,在天牢苦干十数年的狱卒显然精通此道。
蒸鸡入口酥香,米粒颗颗香滑。
“咕噜!咕噜!”
陈留堂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确定不是自己发出的,向身侧一看,在左侧囚牢栏杆趴着一个光头老汉,白色囚衣脏兮兮的已经变成乌黑色,像是打磨过的,泛着一层油光。
光头老汉娴熟的将陶碗伸到陈留堂这边,咿呀的说了几句话,似乎是个哑巴,用手势比划了几下。
“这个?”陈留堂皱着眉头,指着蒸鸡和酒。
看着光头老汉的可怜模样,双手合十在地上恳求,陈留堂心里一软将鸡腿扒拉下来,鸡身递给老汉,至于酒水他尝了一口味道有些泛酸,似乎是果酿,也一同递给光头老汉。
光头老汉得到鸡和酒大口朵咽了起来,泛白胡须卷结成小球,泛着一层蒸鸡的油光,如同棉衣穿旧起的小毛球,吃完了蒸鸡他眼睛明亮了一些,舍不得丢掉鸡骨头,再嘴巴砸了几口吞了下去,将酒呷了一小口,然后藏在稻草堆下面。
“你在天牢几年了?”陈留堂问道,如果非大罪的话,古代一般不会剃掉头发。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尤其对重视孝道的汉朝更是如此。
光头老汉用手指空中写了一个贰,然后又写了一个六。
“二十六年?”陈留堂惊道,“二十六岁大概就是汉桓帝延禧年间,迎立新帝按照惯例是要大赦天下,你竟然不在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