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鹊桥仙》 (第2/3页)
醉倒过去的少女,李恪心中无端升起一种莫名的感觉,很轻易地就妥协了。
“你不是为情所困么?那我就送你一首相关的诗吧!”
“诗名……《鹊桥仙》。”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严格来说,这首是词,并不能叫做诗。
而且“词”这个叫法,也是从宋代开始流行起来的。
现在仅仅是有了一个雏形,被称为“辞”。
当然,唐初的诗处于变革期,正努力地从魏晋遗风的影像中脱离出来。
所以在这个时候拿出点标新立异的东西,也更加被人们所接受。
真要说诗的话,李恪不是拿不出来。
但论起他心中此刻的感觉,再没有比这鹊桥仙更合适的了。
“什么嘛……这明明是词,你耍赖。”
少女轻声道。
“不过,看在这首词做得不错的份上,原谅你了。”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真好。
这就是他想要对我说的话么?
带着这个想法,少女一头栽倒在桌子上,沉沉睡去。
“啊……这?”
李恪有点懵,什么情况,怎么说晕就晕了。
带着求助的目光看向霍去病,后者耸了耸肩,给他一个爱莫能助的表情。
打仗他行,论起谈恋爱方面的经验,他还不如李恪呢。
李恪好歹上一世还活到了三十多岁,虽说没有结婚,但也有过几段恋情。
而他可是在二十二岁的时候就英年早逝了,一辈子除了打仗之外,就再没干过其他事情。
看着醉倒的少女,李恪挠了挠头。
要是放在后世,面对这种情况他就直接动手抗回家了。
可现在不行啊,要是真的这么做,他敢肯定。
明天整个长安城的人,都会知道吴王殿下对醉酒女子耍流氓的事情。
这种名声,还是不要落下的好。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好词啊,好词。”
一个身影突然坐在了李恪的旁边。
“不过……对着自己的未婚妻,这首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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