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秋水虽然贵为王朝公主,北乾下一任皇帝的有力竞争者,但却舍得千金之躯前来除妖。
为了朋友,愿意舍命去跟比自己强大的大妖去争斗。
为国她无愧,为友她无悔。
好一个有情有义的北乾九公主啊!
任何知晓了她事迹的人,本该对她抱有敬意。
但身为被当成故事中反派的任以道现在却只想破口大骂。
你能不能换个时间点啊?
要么你来早一点,还能帮我扛扛伤害,然后你直接带施雪走,我深藏功与名。
要么你来晚一点,我都已经走了,给施雪疗完伤就给你送回来了。
现在可倒好。
你来的不早不晚,正好把我堵在案发现场了,就差给我当场逮捕了。
那该如何证明我的清白呢?
在这短短的一瞬间,任以道思考了一下,最后得出了结论。
寄。
人证物证俱不全。
能做物证的妖鬼妖丹被我吃了,尸骨还被我啃了个一干二净。
能够证明它曾经存在过的人证,两个昏过去了,一个按照我的指示朝问天跑去了。
真巧啊。
只能说,是我命里该有这一劫吗?
但说到底,现在实力是任以道这边占优,不存在被逼到山穷水尽的情况。
他大可以丢下施雪,然后趁着李秋水接住的时间轻松溜掉。
这完全可以做得到,甚至没有多少难度。
关心施雪安危的李秋水不会追,最多只会认为自己逼退了大妖。
只要在这里稍稍避其锋芒一下下,事情就可以轻松解决。
但……
任以道看着越来越近的剑尖,以及那双满是焦急和杀意的明媚双眸。
李秋水担心施雪的安危,还对我抱有着杀意。
他忽然有些不爽。
“我要避她锋芒?”
凭什么?
明明是我做了好事,不去找人要奖赏就不错了,我凭什么非要在这个时候逃掉?
好人就应该被人拿枪指着吗?
这天下,哪有这样的道理。
或许是因为任以道和李秋水是同一类人,或(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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