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那女人竟说了一句:“你们真有钱!”
“这跟有钱没钱挨得上吗?你在小区居住,享受了物业公司为你提供的服务,难道不该付费吗?天下哪有免费的晚餐?”袁国刚气愤地说。
那位业主当即怼了回去,“如果不是我们这些傻瓜按时缴纳物业费,这个小区早就不知乱成了啥样,恐怕卫生都没人打扫了。你们谁愿上访请自便,但我没有时间奉陪,如果因为你们的上访,让物业公司降低了物业费,我既不会搭便车,更不会沾你们的光,所有收益全归你们。”
话不投机半句多,那女人狠狠地瞪了对方一眼,不过人家根本没拿她当回事。
“过了一段时间我才对上号,那个女人是三号楼的住户,也正是这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主任。”物业办公室的同事道。
“你说的是她啊,我很了解那个女人。我们曾经私下跟她商量,想和她做笔交易,给她家的物业费打七折,让她带个头,把去年今年的物业费交了。可这女人的胃口太大,非要物业公司把她家的物业费全打五折,才肯带头。”老侯道。
“这种交易对其他业主不公平,你们不能擅作主张。”袁国刚道。
“我们知道这件事摆不到桌面上,就是有病乱投医,不过由于她太贪婪,我们没有同意跟她做那笔交易。”
“幸好没有做成,否则,即使给她全免了,她也不可能起到什么带头作用。她以为自己是个什么人物?也就是在她那栋楼吧,其他楼的业主有几个能买她的帐?况且没有不透风的墙,如果走漏了风声,不仅未交物业费的业主更不愿意缴纳,那些交了物业费的业主还会要求你们退钱!”
看着老侯和他的同事,袁国刚继续道:“真要那样,你们的工作将非常被动。我就纳闷了,政府早就颁发了物业管理法,将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权利义务规定的一清二楚,你们为什么不拿起法律的武器,而要在下面搞小动作?堂堂物业公司,哪能如此下作!”
“袁经理,我们也是被逼无奈,总想大事化小,还想以最低的成本办事。这种事还是第一次遇到,别的小区没有整栋楼不交物业费的,更没有业主委员会主任带头不交物业费,我们考虑如果起诉他们,赢官司怕是没有问题,但面对这些业主个体,法院执行恐怕也不容易。”老侯解释道。
“我们做过估算,用法律维权的成本并不低,要是这个女人能起个带头作用,我们私下给她家的物业费打个折,公司付出也就千八百块钱,比打官司节省多了,还省事。”同事补充道。
“你们想的太简单了,不过这物业费的催缴,还真要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先向广大业主大力宣传,尽量做到收费和预算透明,把咱们的工作做到家,看他们还有什么话说。”袁国刚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你可以去小区门口的橱窗看看,每一项收入和支出都清楚地列了出来,即使物业费全部交齐,利润也在物价局的规定范围之内。现在部分业主欠缴物业费,物业管理还能保持运转,完全是我们在想办法尽力维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