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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关于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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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播出之后获得巨大成功,王晓雨事后打电话兴奋告诉夏红军,说这此节目播出,收视率比平时的人物访谈高了好几倍,她得到台领导的表扬。

“喂......夏红军,干脆你来我们台做电视节目策划如何?咱们俩搭档。”两人熟了,在电话里王晓雨开玩笑道。

“可以啊,给我发工资就行。”夏红军笑着回答。

“得.....就我们这点死工资你能看上?就凭你住的四合院我一辈子也买不起。”王晓雨笑道,最后表示感谢说有机会再合作。

夏红军愉快答应了。

这次人物采访他收获也不少,名气什么就别说了。最起码在访谈中给他机会让他他卖力推销自己的诗歌理念,鼓励大家特别是年轻人多写诗,写好诗。

“什么是好诗?就是闻一多先生提倡的意美、音美、形美,反映我们这个时代,而不是像鲁迅先生说指出的某些人:“躲在小楼成一统,管他春夏与秋冬”,写的东西和生活脱节,和时代脱节。更不是用粗鄙、甚至污秽的文字来吸引眼球!”

他的这番言论,电视里播出之后,普通老百姓就看个热闹,但在诗坛上引起巨大的反向,赞成者有之,批评者也很多,特别是于坚、韩东为首的《他们》诗歌派别激烈反对。

他们提倡口语写作,“诗到语言为止”。

不过夏红军不怕,现在舆论掌握在老子手里!

央视啊.....那可是代表官方!

你没看这次来投稿的诗篇里比去年那种粗鄙口语化,故意反崇高反传统的诗篇少多了吗?

这帮所谓的第三代诗人这几年把诗坛搞的乌烟瘴气,得拨回来!

当然还有别的好处,他的那本获奖作品《芳华》和《当代》杂志社签订的合同到期了!

按照现行的著作版权法,作者和出版方签订的版权合同有效期是三到五年。也就是说,这三到五年时间,出版权在出版方手里,无论是不出版还是再版都是出版方时候说了算,你老老实实领稿费就行。

但合同期一过,出版权就回到作者手里,你爱和那个家出版社签订你随便。

刚好,夏红军和《当代》出版社签订的《山楂树之恋》和《芳华》都是四年。

去年年底合同到期,《芳华》出权回到自己手里,而那本《山楂树之恋》更早,自己可以重新找出版社出版了!

借着着刚刚获得茅盾文学奖这股东风,何愁找不到下家?

其实,就在报纸上公布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获奖名单的当天下午,夏红军就接到《当代》出版社魏主编的电话,说是愿意继续续签《山楂树之恋》和《芳华》的出版合同,当然这次是以版权税形式购买出版权,10%。

夏红军犹豫了一下就答应了。

天启公司的高东辉曾经说过等你那两本严肃文学合同到期之后干脆也拿到我公司来出版,哥绝对不亏待你。

不过夏红军还是决定版权卖给《当代》出版社,有的时候也搞平衡,何况对方的条件也很优惠。

对方答应,签署合同后立刻印刷两本书各三十万册!然后在看销售情况,继续加印!

如果全部卖完,算算......又有五六十万能进账吧?

是不是再买处四合院?免得后面陆陆续续买些古董家具往哪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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