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五的时候,柳鹏程美滋滋地准备回家,回矿务局自己家。谁知道下午的时候娜姐来大办公室通知晚上聚餐,不许缺席。
柳鹏程这才想起来,自己应该是一中队最后一个报道的,人齐了之后还没有聚一聚呢!赶紧和娜姐商量还是自己请客吧,一来是自己最后一个到的。二来这不是拿了二级警司的警衔还有奖金吗,请客也是应该的。
娜姐笑着说,这次轮不到你,下次吧。
柳鹏程只好又给老妈打电话说这周单位聚餐,回不去了,明天待定吧。
下班之后,柳鹏程发现娜姐并没有通知聚餐的地点,但是好像人人都知道往哪走。柳鹏程也只好跟着走,路上他问董老师:“董老师,咱这是去哪啊?”
董老师笑骂:“你小子饿迷糊了吧,去吃饭上饭店啊,还能去哪啊。”
柳鹏程说道:“那我怎么不知道这是往什么地方走啊。”
董老师说道:“你跟着走就完了,不能把你卖了。”
走了大约十几分钟,目的地到了,是一个两层的饭店,叫兰花酒店,也有三四百平方米的样子。一楼大厅,二楼是包房。门口写着“蒙辽美食,经济快餐,承办酒席,味美价廉”。
看到他们过来,一个穿着时髦的大姐迎了上来,笑着说:“我看看我看看,这次你们队的人可算是来齐了吧。”
大家也都很客气地和她打招呼,有的叫兰花姐,有的叫兰花嫂子。
柳鹏程刚想问问董老师,这老板娘何方神圣,就见到一台丰田海狮警车开了过来,后面还跟着一辆212吉普。
车停稳之后,海狮的副驾驶下来一个高壮的中年人。身高足有一米八,皮肤黝黑,鼻子上架着一副大变色镜,不知道是平镜还是近视镜。
下车之后,先跟兰花嫂打招呼,然后和娜队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倒是娜队笑着说:“沈队这是刚回来啊,辛苦。”
这位沈队显然没有想到娜队能说出这么一段话,哈哈一笑:“辛苦倒是不辛苦,毕竟干的就是抓人查案的活儿啊,我们先上去了,你们聊。”
说着,带着一群人呼呼啦啦经过(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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