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宴相比午餐很奢华,选在县城最有名的酒店,也是最贵的一家“凯越大酒店。”
听闻这家酒店的主厨是凯越老板从外地挖过来的,光月薪就是五位数,还有年底福利分红,厨艺在整个齐县排名首屈一指。
宋岩选择在这家酒店请客,这是做好了大放血的准备了,可见因为那半招内心是多么激动。
长这么大墨羽还是第一次进这么高档的饭店吃饭,前世的那点经历在漫长的时光中如沧海一粟,不提也罢。
看着桌面的鲍鱼、鱼翅、各色山珍海味,还有一瓶标价2888的红酒,墨羽一阵胃抽,这顿饭估计要花掉普通工薪阶层一月的工资,想着哥仨卖了那么多天的西瓜,也不足以在这里吃两顿饭的。
如果把这些钱给节省惯了的姥姥,够她花一年的。
如果给了王寡妇或者傻子,他们也不会挨冻受累,饱受太多白眼。
虽经两世见过一定的场面,但是心里还是避免不了悲天悯人,墨羽觉得自己矫情了,这世上有很多不如意的事,哪能都照顾的过来,管好自己,照顾好身边的人就足够了。
至于别人的生活如何?轮不到自己瞎操心,那都是大人物们该做的事。
想通了,就觉得面前的食物非常美味。墨羽每道菜都品尝了一遍,然后就盯着那符合自己口味的菜拼命的吃,就三人吃饭,宋岩点了一桌子的菜,真够败家的,嘴里的进口大虾就嚼得更加带劲了。
宋岩忙着招呼雷老爷子,雷啸天却发现墨羽今晚有点不一样,这吃相有点难看啊,好像和桌上的山珍海味有仇似的。
宋岩顺着雷老爷子关注的目光,看到墨羽低头猛吃毫无顾忌的吃相,表情一呆,嘿,这小家伙。不过,转瞬便眉开眼笑,眼里亮晶晶的充满了喜悦。
这大概就是做东请客的普遍心态,客人吃的感觉越好,越欢快,心里就越高兴。客人不下筷子,吃的少,反而觉得没有把客人招待好,心理觉得钱花的不值。
宋岩明显就是这种人。所以,墨羽不打算客气,尽量满足他。
“小羽,待你去赤京上学,那里好吃的更多,想吃啥和哥哥说,到时候哥哥请你。”
“好,一言为定。”墨羽抹抹油花花的嘴巴,满口应下,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哈哈,雷老,这小子我喜欢,性格够爽快。”宋岩喜笑颜开,让墨羽颇为意外。
这家伙钱多烧的吗?看来,将来不宰白不宰。
雷啸天抿嘴不语,看着墨羽面前堆积如山的尸骸残渣,眼里散发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
齐县夜晚的景色感觉没有白天来的漂亮,赤京的夜晚却相反,虽然同样是霓虹闪烁,行人如织。难道是因为楼宇不够高?妹子不够靓?
当然不是。
就像月是故乡明,总觉得家乡的月亮更大更亮更美,空气里的味道也不一样,家乡的空气里有着一股清新甜滋滋的味道,请清泉一样甘冽。
也许酒足饭饱之后行走在月下,更容易生出诗人的情怀?墨羽觉得是,否则古人也不会总是把诗和酒搭在一起。
一瓶2888的红酒,几乎全进了墨羽的肚子,现在头有点晕乎乎,还有点不要脸的对着路过的小姑娘吹起了口哨,死皮赖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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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要给人家念诗,吓得小姑娘花容失色头也不回的跑了,路过的大姑娘们也纷纷避之唯恐不及。
雷啸天玩味的看着站在马路边胡闹的墨羽,一言不发,也不阻止。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