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小主儿,今儿女子投壶比赛已经落幕,获胜者是沈家小姐。”
店家再次做着宣传,“现下,也是我们最为重要的男子诗会了。”
众男子已经呼之欲试,蠢蠢欲动了。
这犹记得去年江湖流传的一篇诗集,已经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了。
今日又不知会有什么样的诗句,让人朗朗上口,呼之欲出呢。
而呼吁最高,最有才的,当然是属于江湖上的宠妻寨主庞淮。
今年,不知道庞怀会不会再赢头筹呢?
而今年新参加赛的摄政王和闲王,又不知能有多少文墨,赢得这次比赛呢?
大家交头接耳,很是期待待会儿店家出的题。
店家觉得大家都是江湖人士,自是各有所长,所以第一个出的题目,就是根据生活,或者周遭的境遇现场作诗一首。
萧炎率先起身,和大家展示自己的才华。
“绿树成荫行人多,车来车往车声响,繁花似锦寻良人,落笔墨谈惊风雨。”
众人听着萧炎作的诗,实属不错,不仅写出了万嘉国的盛世,还顺带言语了一下,儿女长情,又怎么能比得过边塞打战重要。
虽说萧炎解释的十分勉强,但沈曦是压根儿觉得他词不达意。
临时起意,押韵的是挺好,可意思就是有点儿欠缺火候了。
萧炎以为沈曦会因为他作的诗句而有倾心的感觉。
殊不知,沈曦上一世听他背这诗句,足足听了八百来遍。
就连她问他,这意思是什么,他一天回答一个,反正次次都不同。
她嗤之以鼻,想要听厉萧琛能做出什么诗来。
萧炎见沈曦不太喜欢自己的这首诗,也就期待着闲王能说出什么好诗来。
“不知皇叔,心中可定好了诗句?”
厉萧琛内心冷笑,这不过就是搬个九年义务教学的诗句,搪塞搪塞这些老祖宗嘛。
没问题的,他可以搞得定。
“如此,我也只好班门弄斧,献丑了。”
厉萧琛起身,准备应对答诗。
萧炎自知自家皇叔,肚子里没有多少墨水,这会儿八成又在绞尽脑汁想什么稀奇古怪的诗句,来哗众取宠呢。
他一定要在这次诗会上,好好搓搓闲王的锐气。
这样以后,沈曦看见自己的时候,就会觉得他是个风趣优雅的人。
“皇叔不必如此的谦虚,相信这里的人也不会强人所难,若是皇叔就此作罢,我们也不会嘲笑皇叔的。”
厉萧琛淡然的笑了笑,挥挥手,道:“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此诗一出,当下众皆哗然,雷鸣般的掌声呼之而来。
所有人对厉萧琛做的这首诗,夸赞不决。
尤其是那些未出阁的女子,听到闲王如此会作诗,更是一见芳心,想要今晚把手上的灯笼送到闲王手上。
萧炎更是觉得不可思议,他不相信,空有一皮囊的皇叔,此刻能做出如此浩荡豪迈的诗句。
同时觉得不可思议的,还有沈曦。
她虽和厉萧琛接触时间最长,但也不知道他有作诗的技能。
于是小声的在他身边询问道。
“你这是哪儿来的灵感?”
厉萧琛俯身,没有居高临下感的附耳回答。
“我不过是个大自然搬运工,万物皆可搬的那种。”
沈曦自是秒懂他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