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5章十死登朝
说是姑娘,实际也难有个十二、三岁的样子。
只见她灰头土脸,胳膊带伤,同时怀里还抱着一个破包袱。
而被押解的两个男子,则身穿利落短打,看样子似乎是谁家的家丁。
女皇见了,随即开口问道:“你是谁家孩子?家住哪里?”
但小女孩儿明显对外人十分防备,所以小脸儿躲闪了一下之后,便警惕的说道:“我要见女皇陛下,我要告御状。”
女皇左右看了看,接着便柔声说道:“朕便是了。”
小女孩儿听了,顿时大颗大颗的眼泪便落了下来。
当着这么多新宋正规军的面,她也知道没人敢冒充女皇,于是直接跪倒磕头道:“陛下,求你为我父兄做主!”
“你先起来说话。”女皇叫人上前扶起,并说道。
小女孩儿鼓着倔强的小脸儿,说道:“民女徽州人氏,半年前,我们那儿的跨河大桥坍塌,死了二十几人,民女的父兄便在其中。”
“民女去县刑事院告状,结果县令插手,叫县刑事院不予受理。”
“于是民女就前往徽州刑事院告状,结果州刑事院通判说我越级告状,打了民女二十板子,然后又发回了本县。”
“我们县令得知民女越级告状以后,又叫县刑事院打了民女板子,还关了民女一个月!”
“放出以后,民女本想抱证物投河明志,碰巧有个河边的洗衣大娘说,女皇陛下最近要经过此地,于是就在此等候。”
“可是前几天县令知道了这件事,就派他们两个过来抓民女。”
说完,还指了指被押解的两名男子。
至于她口中所说的“刑事院”,是由刑部成立于府、州、县的公堂,专司判案。
最高执法官员统称“通判”,分别为三品府通判、五品州通判和七品县通判。
女皇听后,脸色明显有些难看。
要知道,依照新宋律法,“逢死必纠,十死登朝。”
意思就是,只要是死了人,就必须追查到底,超过十个人,无论什么原因,都一定要呈报朝廷,上达天听!
当然放在以前肯定不会这样,底下捂死个把人,找个荒郊野地(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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