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七章 坚决告她! (第3/3页)
撑腰。若是你能成功把他喊过来,晚饭时奖励你吃红烧肉!”
陈娟一听到红烧肉,两眼放光,只闻过味,没吃过。
为了能吃上红烧肉,陈娟跑到姜昆卧房门外,怯生生地喊道,“哥!亲哥!有人找!”
声音很小,但还是把姜昆喊起来了。
没一会,姜昆拄着拐杖来到摊位前,看到贺承延。
“承延,找我有事?”
贺承延点点头,朝陈念莱说道,“婶,你带着小娟先去屋里休息一会吧?我想单独跟昆叔聊几句。”
陈念莱照办。
贺承延这才对姜昆说道,“我作为这座院子的房主,想告王春玲偷盗,你怎么看?”
姜昆想起昨晚王春玲做得事,心有余悸,“告她!最好能关她三年五年!你看昨晚她干得都是些什么事!若是她对别人做出这样的事,是不是得判刑?”
“下药的事,你打算告她吗?”
“这事太丢人了!若是传出去,我和我妹妹都没法做人了。”
“这件事就这样放过她?以后她会不会再做类似的事情?若是能保密呢?你告她吗?”
面对一连串的问题,姜昆陷入深思,王春玲三观不正,若是不让她接受应有的教训,肯定还会再犯。
贺承延耐心等待姜昆的回答,毕竟告与不告的差别很大,连下药的事一块告的话,等待王春玲的是被关十年以上。
冯建国那边有王春玲给陈娟下药的证据,冯建国的手下从王春玲家里搜出来一包成分相同的药粉,也已找到卖给王春玲药的人。
卖药的人交代,王春玲说她儿子年纪轻轻得了难言之隐,他便卖给她两小包,也叮嘱过她,让她儿媳妇每次洒半包粉末在衣服上就行。
但王春玲没给儿媳妇洒,反而给陈娟身上洒了一整包。
人证物证都有了,现在只差姜昆这个受害人出面告王春玲。
再加上姜昆和陈娟的真正关系,王春玲绝对得吃不了兜着走。
纵使王春玲事先不知道陈娟是她亲生闺女,诱拐妇女犯罪这一条,也够她喝一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