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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长城的惊喜,妖孽住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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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不大不小,反正很多人知道,人人都知道那是位姑娘,还是位了不得的姑娘,但没人去见她也没有去人挑战,因为他们都知道打不过,就这样这位年轻人在镇上安稳的住下了。

小镇叫醉雨是剑山附近的一个普通村镇周围没有大城小城或者说整个南方都没有城只有镇,所以南方一直被称荒凉之地,比起亭山与繁华之城长安,剑山确实没有什么可比的,而东方道教与西方儒教已经不和许久了,三方就这样僵持,但偏偏南方的剑士是杀力最高的,这让这片土地得到了少许尊重,所以南方又有了个称呼名剑土。

那个年轻人就住在醉雨镇的院子里,传闻这里出来过一个剑仙,号醉雨所以镇子也跟着叫了,院子在街巷深处看样子已经好久没有人住过了,排水已经出了好些年问题再加上这个镇子常常下雨,所以修了很长一段时间。

而如今这个年轻人住在了这里,住下了之后只是买了张太师椅与伞放在屋内,每当下雨时便撑着伞傻傻的站着,好像只要个盖了个顶屋子就行。

这位被说成第一的年轻人比澜落君大上十岁,比另一位妖孽整整大上十八岁,可做的事无非就几样,早晨她会在镇上不同卖早点的地方吃一顿,吃完之后就去镇外的乡下走上一圈,有时还与当地的农民谈的很欢,走的地方不是很远,但还是有一段距离,等到黄昏准时回院躺在太师椅上睡觉,生活极为有规律。

……

……

在剑山山脚

老剑士望向远处,缓缓的开口道:“那丫头在那个镇子里住下了,看样子并不急于上山,她恐怕还在等那澜落君”

杨桑收回剑道:“要不要我去?”

叶朝别摇了摇头:“去了估计也是一样,你继续练会,说不定交手之中破境了呢?”

听到这句话时,杨桑皱了皱眉头,她不喜欢这种说法,动不动就说不定、也许,这种摸不透的东西。

叶朝别找到李昼短开口道:“你一会去大堂取一些剑,尽量多带些,现在时间不多了,你师娘现在正在努力能与那个小丫头过几招,取剑之后给我也拿把剑下来,一把金色的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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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昼短短暂的惊讶后,认真的点了点头。

叶朝别笑着点了点头:“我觉得你未来会成为一个剑仙,如果有一天你成了,你也去一趟长安怎么样?”

李昼短道:“我会努力的师父”

“真是好徒弟”

……

夜色之中,刚从长安城外回来的老先生坐着马车朝一座高楼而去,这座高楼名为登楼,是人间最高的楼高达万丈直入云端,如果只是不用修为便想登上其顶端少说也要十余日换作凡人恐怕要很久,说起来这座楼比儒教创立的时间还要早,从上至下很多人都想知道它的时间,但也仅仅只有三人知道,一个是教主苏臣,另一个是护教者云雨然,还有一个便是那个前往剑山的年轻人,而如今的教主便住在此楼,这座花了几十万民夫而建成的高楼。至于为什么叫登楼,便是因为一句“我上登楼观五仙,沧海即为半人间”而命名,那位命名的诗人则消失在了历史的长河之中。

穿着一身黑袍的老先生,以极快的速度朝顶端而行,很快就达到了楼台上,放眼望去这里确实离云端近了很多但还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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