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按下门铃。
叮咚!
门铃声响起,在等了大约一分钟后,一道稀稀疏疏的声音传来。
‘咔嚓’一声,防盗门上的小门打开,透过铁网,露出一个美丽的人儿。
“伱是?”
诱宵美九警惕的看着凌煜,除了经纪人和父母外,没人知道她住在这里。
“我是你歌迷啊。”
听到歌迷两个字,美九好看的眸子一缩,好似想到了什么可怕的事,下意识就想关门。
她会失声,歌迷们可出了不少力。
“等等,你不问问我喜欢哪首歌?”凌煜突然出声,让美九的手一顿。
“那你喜欢我哪首歌。”
“山盟海誓!”
“其中有一句歌词我特喜欢,一起去爬山吗?很好的对应了下面一段歌词的一起去看海吗?”
“一瞬间我仿佛看到了群山缭绕,如星空般梦幻的海底。”
诱宵美九:“???”
大大的眼睛里写满了困惑。
这是不是找错人了?她怎么不记得有唱过这首歌。
看着美九眼里一副看傻子的眼神,凌煜挠了挠脸颊。
不好笑吗?
看来他没有讲笑话的天赋。
轻咳一声,凌煜开口:“身体恢复的怎么样?我给你带了早饭。”
美九一愣,不敢置信的抬起头,怔怔的看着面前俊逸的男子。
樱唇轻启:“昨晚是你救了我?”
“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住在楼下的凌煜,昨天真的很险啊,差一步人就没救了。”
“你的心理承受能力不行啊,做不了明星就不做呗,割腕多疼啊。”
有安慰的成分,但不多。
诱宵美九眸子闪动,看着面前的凌煜,弱弱道:“我有吃安眠药。”
凌煜一愣,面露恍然:“我就说昨晚拍了你半天的脸,也没见你有醒的意思。”
诱宵美九:“???”
咔嚓!
开门声响起,美九推开大门。
没有了防盗门,俩人面对面站在了一起。
凌煜也不矫情,直接进门。
‘啪嗒’一声将大门关上后,玩味儿的俯瞰着那娇小的少女:“不怕我是坏人?”
“你都已经来过一次了,想再进来我也拦不住你。”
美九摇了摇头,她现在很累很累,经历了网暴之后,她对一切都看淡了。
其实已经有了厌男症,每次点外卖都让其放到门口,但在看到凌煜后,她并没有这种感觉。
从猫眼里看到对方的时候,她也不知道什么原因,竟然开了小门,直接进行面对面的对话。
“你这么说我是该开心呢,还是该无奈呢。”
耸了耸肩,凌煜将东西放到了鞋柜上。
“这里是早餐,趁热吃吧,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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