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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朱门酒肉臭 路有冻死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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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刚刚日出之际,清晨的露水未曾消散,夜间的寒意也已经渐深,但是天空的颜色却还未褪尽,依旧湛蓝湛蓝的。

沈知意收拾好行囊,换下了凤清瑶所赠的那一身衣物,将它细心收好,换上了自己常穿的那一身青衫。

只是还未出客栈,就收到了一封由店小二交于的书信,按店小二的话来说,是一个叫做祝东风的人托他转交的。

沈知意迫不及待地将信件打开,看见了署名,果然是祝东风给他留下的一封信。

信中写着:

“沈少侠,因为事态紧急,有关皇室之事,我虽已飞鸽传书告知圣上,但还是不得不快马加鞭赶回京城,因此来不及与你道别。

知你嗜酒如命,你在丽州这段时日却也没与你好好喝上一杯,奈何公务在身,应怪我照顾不周了,还是那句话,若有机会来京城,再与你好生叙叙旧。

沈知意看着手中书信笑了笑,将书信重新收好,也一同放入了身后的行囊中,他轻轻拍了拍檀夏的牛背,便一跃而起,稳稳地坐在了上面,轻声道:“檀夏,该走了,去云州。”

坐在牛背上摇摇晃晃,沈知意手中拿的依旧是那个葫芦酒壶,而这一次,竟无心饮酒,只是将那葫芦拿在手中把玩着,有气无力地趴在牛背上,看着天,望着地,有些失落,却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檀夏这一次不哼也不叫,在沈知意的身下格外的安分,它的步子也并不急促,却也还是慢悠悠地走出了丽州的城门。

只是刚刚走出城门,檀夏却不知为何停住了步子。

“傻瓜!傻瓜!”

忽然间一阵熟悉的声音引起了他的注意,他仰头观望着,小柒竟在他的头上飞的有来有回的,随后稍不留神,它又缓缓落下,直接落在了沈知意的头顶。

沈知意转忧为喜,微微转过身去,忽闻得阵阵马蹄声,只瞧的丽州城中一队人马正朝着城外缓缓驶来。

一行人全是女子,她们身骑高大且全身无一根杂毛的白马,身着白衣,与那日在黎阳山所见一模一样。

只是为首的那个姑娘,与往常不同,今日未带斗笠,未着面纱,将一头白发用发带高高束起,瞧上去十分英气。

沈知意微微一怔,便挥手道:“清瑶!”将姓直接省去了,直接叫起了凤清瑶的名。

众人一听,除了庄主外,竟有男子直接叫少主“清瑶”,纷纷看向凤清瑶,她并不生气,反倒是策马向前,骑着那高大骏马,停在了沈知意的青牛旁边。

那马身材高大,那青牛与之相比确实是有些矮了,凤清瑶居高临下,看着牛背上的沈知意道:“怎的,不想与我告别打算偷偷走?”

“离别徒增悲伤,我怕见着你了会舍不得。”沈知意初入江湖,知不得许多人情世故,一切仅是凭心而行,他只得说出了如此傻乎乎的一句话。

果然,凤清瑶只有与沈知意说话时不必考虑许多,她笑着看着沈知意,道:“傻瓜,分别后又不是以后都不相见了,你大可去关外凤栖山庄寻我。”

“对了,你这一趟要去哪?”沈知意还是没忍住问了问,毕竟从黎阳山开始一直道丽州,他们的路都相同。

凤清瑶只是轻轻地回答着:“云州。”

“云州?”沈知意突然大喜,道,“我也是要去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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