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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六章我照国法办事(求推荐,求收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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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凭这张借据,去问赵天宝的杀人行凶的罪名···实在太过牵强了些。所以这张借据,也只能算是半个把柄。”梁侓将老子教给自己的话复述了一遍。

林商却一把拿起借据道:“有它就足够了!”

“咱们依照大濋律法!去找赵天宝···还钱!”

说罢之后,便唤来黑虎马,骑着战马,便直往赵天宝的官邸而去。

赵天宝只是六品官,在上阳城里,论品级排不上号。

所以文官扎堆的平乐坊、乐贤坊这样的地方,他是住不进去的。

而勋贵聚集的几个区、坊,他就更排不上号了。

所以,反而居住在兑区的长河坊。

这里多为富商豪贾的庭院、府邸所在。

各处宅院虽然内里修的富丽阔气,外面却都不敢刷红配绿,更不敢在门口放两尊石狮子充门面。

唯一一家门口摆着石狮子的,正是赵天宝的府邸。

林商纵马上前,堵在正门口大声吼道:“赵天宝!我乃布甲人衙门甲帅林商,你的事犯了。现在速速出来,随我去衙门接受审讯。”

这一嗓子喊出去。

不仅赵府的人都听见了。

就连隔壁数家庭院里的人,也都听的清楚。

两个下人打开侧门,站在侧门口望着林商,脱口大骂道:“哪里来的混账玩意,也不打听这是什么地方,便上门来打秋风?你要审我们家老爷,可有三司衙门的公函?可有圣皇亲下的旨令?若是没有,便速速离开,否则莫怪我等棍棒伺候。”

林商纵马上前,任由粗重的马蹄踹开大门,将几个围拢上来的家丁撞倒。

随后大声喊道:“布甲人衙门办差,自元祐圣皇起,至今三百三十一载,可缉查上阳城内,一切大小诸多不法事。你们家老爷犯了事,我便依照国法来管。若是谁敢阻挠公务,我便执行国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以任何方式,予以回击。”

林商这话没毛病。

布甲人衙门一直没开衙,却也一直没被取缔。

元祐皇帝的时候,可能是这位赫赫有名的‘圣皇’,干了一出卸磨杀驴的好戏,刻意给自个还留了一张遮羞布。所以没有撤了布甲人衙门。

到了后来的皇帝时,那些皇帝也不好随意更改‘祖制’,再加上布甲人衙门名存实亡,也没有什么影响,也就搁置了。

事到如今,林商这个‘异类’,重新入主布甲人衙门,虽然手下没兵、没钱、没实权。

但是旁的人,对于他拥有的‘名义上的权利’,反而变得难以反驳了。

这就好像,某个早已消亡的‘老祖宗’,佩戴过一把剑。

这把剑自从老祖宗走后,就没出过鞘,甚至已经生锈了。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厚古薄今,对先人的追忆、吹捧,这把本来不算什么的剑,也就被供了起来,拥有了某些象征性的意义和价值。

而林商,就成为了新的‘执剑人’,他同时也继承了这些象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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