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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颠倒弄乾坤(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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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黄金氧化的速度慢,时间不久,在光管灯的照耀下闪着金光,摸金卫就先行捞了上来。

看来是张献忠沉银无误,张献忠逼死了前明蜀王,财宝都落入了他手里。

可洪熙官看着金印也不是滋味,弄出这么大的金印,可想而知蜀王是什么样的货色。

更可笑的是,崇祯竟然为了筹措宁远关晌节衣缩食,而仅仅四川一省之地张献忠竟然搜刮到偌大财富,明不亡,没道理。

现在这笔钱落入洪熙官手里,以他的规划,都够组建兵师还政汉家了。

也罢,取于斯用于斯,还神州一个朗朗乾坤,便不辜负这笔血汗钱。

洪熙官酹酒江中,敬的是积攒起这笔财富的草民百姓,从他们的累累白骨中敲出的骨髓膏脂,当值一个晴明天地。

哗啦一下水声响,一条美人鱼破水而出,跃到甲板上,将洪熙官从沉思中惊醒。

是红豆,穿着水靠显得英姿袅袅然,身材太好,不敢多看。

红豆却不管那么多,一边抖搂着身上的水渍一边跟洪熙官讨喜:“姨父,这些财宝不分润我们一些吗?”

洪熙官当然而断:“分,要分到均匀,让每个人都有份。”

那边苗显开始吆喝抽管拨锚,收获甚丰,该回去将些金银重铸,换成刀枪炮弩。

朱小倩则在一旁捂嘴偷笑,不是因为发了财,而是她听懂了洪熙官的话,女儿又被便宜妹夫给忽悠了,还浑然不觉,乐得不行。

回到扬州,洪熙官不再参与江口挖宝,这样的事情去一趟就够,都是力气活,金银多了看起来也没感觉,又不能填肚子。

他得去南京搬书了,旷世奇典,集中华文明之大成,远比金银财宝更馋人。

只是《永乐大典》并不好拿,因为它藏的位置太敏感。

就在夫子庙里,既没有藏在暗室地穴,也没有装箱掩饰,而是堂而皇之地摆在尊经阁楼上的藏书室里。

唯一的手脚是将书皮全换了,不看里面的内容还无法发现是什么书。

藏经的人也是心大,经史子集,他把《永乐大典》都混在了杂集中养蠹虫,正经预备役蠹虫哪里会去翻这些杂书,看科举的书都来不及,不实用哇。

就是这么功利,魏溯难想起若干年后除了五三和衡水集不谈其余,有谁会在高考前关注《水经注》?

算是把人心称到了毫厘,深谙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这个脑残想法的精髓,就是太行险了,也给洪熙官出了难题。

怎么办?人来人往的腹心地带,且数量繁多,蚂蚁搬家都不知要搬到何年何月。

车到山前必有路,银钱开路,有钱能使鬼推磨!

夫子庙已经改成了江宁县学,府学搬去了前明国子监旧址,等于管辖权又降了一级,胃口想必也没这么大了。

理由也很好找,盛世的古董乱世的黄金,洪熙官以五百两黄金的代价,就将尊经阁的管事买通了。

就说自己是做古董生意的,现在世道不太平趁低买进,过个一二十年天下太平了,这些古书就是珍本、善本,拿时间换钱而已。

管事是个满人,洪熙官怕是给他看他也看不明白《永乐大典》有什么意义。

他很愉快地收下了一匣子小黄鱼,还不忘嘱咐:“快些,手脚干净点。”

洪熙官只能“感激”地拱了拱手,道一声“大人慢走”,这一屋子书就归他了。

摸着一排排书架上的宝典,洪熙官心里感慨万千,积累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文明精华,就只值几百两黄金,真个是子孙弃者无论焉。

但还真得感谢这位大人,他总还知道这些书值钱,比起若干年后一把火烧了夫子庙的那些荷锄头教徒又不知好了多少。

搬吧,秀才搬家,全是书。

扫了手尾,在市面上买了大量的时文书籍,还有烂大街的《论语》一类重新充斥了尊经阁,让那位大人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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