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诗兰一凛,忙垂首起身道:“小女子不懂规矩,一时好奇才随口问的。将军勿恼。”
姑苏城扬声道:“安夫人请回。南境的闲事,与江南道无关,莫犯在本镇手里,是谁都无所谓。”
夏流干笑两声,遂不再言语。
蓦地山门外一阵騒动,礼宾官高颂:“南境南越国百越公主到!”
一群身披金缕、腰挂金刀的精壮汉子拥着一名高挑女郎进场。南境富产金银,风俗却尚以白银为饰,黄金多轮往北方,换取绸缎、瓷器等奢侈品;夏流镇守南陵,连软轿都以银箔贴饰,以融入当地民情。
这支以黄金妆点的队伍走在南境使节团的前缘,分外惹眼,然而衬与女郎特殊的发色,谁都不得不承认:唯有耀眼的真金,方能与那头火焰般的红发匹配;对比之下,白银的色泽太过柔和,完全无法抵挡那头炫目的炽烈红发!
“这位是……”
沈碧君没见过那样的发色,忍不住睁大美眸。她生于巨富之门,见识较常女广泛,西北旱族的商人她从小到大不知见过几回,他们的须发都带有一种泛黑的铜红色泽,即使在阳光之下,都不是这种如火焰般张牙舞爪的金红色。这决计不是旱族的特征。
“南越国主早逝,国中由大臣摄政。这位百越公主是先国主的独生女儿,据说她精于骑射,颇为知书,甚得百姓爱戴,由她即位登基、重掌大统的呼声很高。”
姑苏城随口解释。
那百越公主果不负其名,雪肌比最上等的乳脂象牙还要白皙,沈碧君平生从未见过,甚至想都没想过会有那样酥白耀眼的肌色,加上她鼻梁高挺,五官深邃,身量丝毫不逊于随行的金缕卫士,当真是美貌、英武兼而有之,不禁心折,满怀憧憬道:“南境之人真是特别,居然能有女主。我若生为南越国的子民,也想要有这样的女王!”
“没这么容易。”
姑苏城淡然道:“北越、南越两国历来通婚,已有数代,两家血脉相近,王位正统的问题已逐渐浮现。百越公主可能是南越国主,也可能是北越王后,端看谁先找到那样信物。”
沈碧君愕然道:“信物?”
“嗯,若北越先行寻获,便可要求南越国履行婚约,将百越公主嫁往北越;如此南越余脉未必亲过北越国主与公主的子息,日后南越一国,岂非北越国主的囊中物?反之,信物若扣在南越国手里,南越公主非但不用嫁,还能顺利登基,不管招谁为王夫,子息的血脉都较北越浓厚,则国土、宗庙无虞矣。”
沈碧君心思机敏,略微一想,登时明白其中关窍,叹道:“娶妻嫁郎,也有这么多算计么?”
触动心弦,眼角不敢多看夫婿神情;勉强一笑,赶紧转移话题:“真希望那信物最后是落在公主手里,要不永远找不着也好。”
“失于战乱,已不好找了。百越公主便是以此为由,迄今仍拒北越催婚。”
“那是什么样的信物?”
“是把几乎无人见过的宝刀。”
姑苏城道:“刀名唤作‘龙牙’。”
鱼诗兰闻言一震,安生对她说过的那些事突然自己兜串了起来,爱郎口中那位红发女郎与眼前红发雪肤、金缕玉带的百越公主形象一霎重迭,再也清晰不过。
是她!
原来,她便是南境南越国的百越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