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了个眼神。
几人并不缺少吃食,更何况野猪肉腥,因此并不打算把它带走。
只是这么大一只猪,一身的肉,丢在这儿也实在是有些浪费。
“不如我们拉着往前走一段?等到了村落附近丢下便是。”
雨叔在进神医谷之前是地地道道的农民,也是尝过挨饿的滋味的,若是放任这么几百斤的肉就烂在这儿,他实在是心疼的很。
反正也不耽误什么,裴千悦没怎么想就同意了。
她平日里到处行医救人,其中也不乏穷苦百姓。
她见识过把米粥煮的清澈透亮看不见几粒米的人家,也见过几个月都吃不上一口荤腥,全家老少都被饿的面黄肌瘦的穷苦百姓。
这个时代,百姓是最难的。
裴千悦把马车赶了过来,把裴韶抱上车之后,找了根长长的绳子,跟雨叔一起合力系在野猪身上,跟马车连在一起,能被马儿一起拉着走。
足足有三匹马,因此拉起来并不怎么费事。
最近的村落离的不远,雨叔赶着马车,把野猪留在了村子边上的田梗上,把绳子解开之后,没发出一点动静,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的走了。
三人又重新回到了山林之中,雨叔方向感极好,在茂密的山林里也不会迷路,而这也是裴千悦找他同行的原因。
马车在山林小路里疾驰,朝着南阮的方向而去。
而留在田埂上的野猪很快就被山村里的人发现了。
最初发现的是两个扛着锄头的老汉,两人离的老远就看着好似田埂边有一团黑乎乎的东西。
壮着胆子走上前去,就看到了躺在地上全是血液的野猪。
看上去野猪死了没多久,身上还带着热乎气,老汉被惊的有些失声,半晌才想起来去喊人。
一嗓子嚎的全村人都知道了,上到八十岁老人,下到三四岁小童,全都出来了围着看野猪。
村长吧嗒吧嗒的抽着旱烟,众人看着躺在地上的野猪,虽然流口水,可谁也不敢动。
“抬回去!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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