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踏过,要么被他们绊倒,随后自己再被一双双穿了草鞋,或跑没了鞋子的赤脚一次次重重地踩踏进泥土里!试图拉拽起摔倒亲友的人,立刻会被后面的人撞到,随即大家翻滚纠缠在一起,哭号着,挣扎着,承受着仿佛永无休止的践踏,涕泪交流地等待祈求着死神能够来得快一点,让这一切痛苦结束得早些。
虽然在实战中可以见到不少甲骑强行冲阵的战例,但由于马匹种类的局限,中国古代鲜有人马全部披甲的成建制重骑兵独立兵种。谷白桦的马队本就是东抢西凑而成,此时仅仅勉强做到一人双马而已:一匹战马冲阵厮杀,一匹驮马行军负重,马兵们连战术机动所必须的乘马都没有,更不用说什么骑辅兵了。平日里行军全体牵马步行,保障也完全依靠中军的辅兵支持,因此,只是给大军做战斗层面的战术性支援,马队还不具备独立作战的能力。不过从陕北这一路下来百战成钢,虽然还属轻骑兵性质,对阵大明的任何精锐甲骑已然毫不逊色,眼前这些狼狈逃窜的乌合之众,对他们来说,只是待宰的羔羊而已。
骑士们并没有径直向密集的人群冲击,他们知道,那样做很容易陷在其中,无法发挥最大的优势。总体而言,骑兵最大的优势是极高的机动性,其次是难以抵挡的冲击力。此时,他们最有效的武器并不是擎在手里的刀枪——而是最大程度地散布在逃者心中的恐惧!
马匹在人群的间隙里轻快地跑着,甲骑们口里大声呼喝着,很多使用骑枪的骑士并没有采用将骑枪夹在腋间的标准夹枪冲锋方式,而是手握长枪,接近目标时将马速再次降低到几乎等速的同时将枪尖轻轻送入人体——偏偏还都有意避开要害!相比之下,挥舞着马刀的甲骑们则不需要如此的小心翼翼,掠过时膀臂轻轻一带,锋利的刀刃便会在对方肩头、后背拉出一道触目惊心的伤口!效率要高得多,也省力得多。
见状,持枪者纷纷把骑枪挂回鞍环,抽出备用的马刀……
尽可能多的杀伤,而不是杀死。这是少军师刻意再三交待过的。
在这个时代,当兵只是一种谋生的手段,目的只是有粮吃,别饿死而已,说不得什么军纪,更谈不上什么信念。如果一支军队的伤亡率达到百分之十,战场形势便千钧一发般岌岌可危、能够扛住这等损失而不崩溃,那绝对可以被称作一等一的强军。纵览全大明,没有任何一支军队可以承受百分之二十的伤亡——直到近代军队的概念出现,依靠无情的军棍、旷日持久的训练造就的机械般的条件反射和士兵们被恐惧印在骨头里的军法条例才能把部队的战损承受力维持在这个水平。
然而罗世藩知道,这次的对手是民。数量占绝对优势的民,一盘散沙的民,没有任何战场经验的民!他们不知道判断形势、他们不知道战术战法、他们不知道除了一股脑冲上前以外的任何事——直到恐惧将他们的精神彻底摧毁!
那便让鲜血和惨象把恐怖最大程度地散播在他们心中!让他们眼前全是血淋淋的伤口、让他们耳畔充斥着濒死者的哀嚎、让他们心中只剩下恐惧……让他们的余生,永远在噩梦中尖叫着惊醒!
甲骑所至之处,到处响起凄厉的惨呼声,驱使着其他已奔跑到近乎脱力的人再次压榨出身体最后一滴能量,飞足狂奔。不时有人在拼命跑动中毫无征兆地猛然摔倒,惯(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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