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过前阵子贼人穴攻堆起来的土垒时,孙杰感到心脏猛地一抽:尽管很清楚,在这里肯定看不到城门外的京观,但还是下意识地向那个方向投去匆匆一顾。
胸中杀机陡起。
然而孙杰知道,紧随身后的每一名铁骑,人人皆如此想。只要自己开始宣泄怒火的劈斩,顷刻间眼前的贼人溃兵们便会尸横遍野——不过,贼将也就有机会率部脱离战场回营据守,一举踹掉敌人大营的战术目标便会受到威胁。
必须让溃兵聚成一团,牵制住贼将原地策应,一鼓聚歼!
孙杰强自压制住自己狂砍滥杀的冲动,指挥着呈双层扇形展开的骑兵队,再次把漫山遍野四处乱撞的溃兵们逐渐迫拢到一起,向着敌人的大营方向驱赶。
里许外,一道烟尘逐渐远去。
从扬尘看,至多四五十骑——显然,敌人的主帅带着贴身护卫弃军了。
弃军。呵!鼠辈!
不过很奇怪:马蹄扬尘是团状而不是线状——显然,马速并不快。
“怎么回事?想诱我分兵么?不可能啊——那样应该先甲骑对冲才是——先对冲,双方纠缠在一起,我会担心贼人亲兵营随后冲上来,用枪兵困住甲骑、刀盾兵收拢掩护溃卒,聚众抵抗自己随后压上来步兵……那样自己就必须分兵,一路对冲贼人的马兵迎战,另一路直掠过去冲击迎上来的步兵方阵……难道是马力不济?攻城战不需要骑兵,贼人的马力为何不济?”
“咄!管他呢——你跑不掉的!苍天有眼,血债血偿!”
一念至此,心底的怒火燃烧得更加炽烈,偾张的血脉仿佛随时要爆开。此刻,一旦确认了近在咫尺的胜利,被强行压制的杀气像冲破火山口的沸腾岩浆一样,喷薄而出,直冲云霄!
挥刀示意大队继续驱拢溃卒,自己率内卫脱阵而出。十名虎卫翼护在孙杰两侧稍后的位置,紧紧咬住前方里许那股烟尘。
奔驰中,虎卫们纷纷把马剑骑枪等长兵器挂回鞍环,抽出雪亮的马刀。
长兵在冲阵时是不二之选,驱拢溃敌的效果也很好——只需要探出一截锋刃让奔跑中的敌人看到,他便会跑向另一边——但真正的追杀则效果不佳:相对高速冲刺的甲骑,跑得筋疲力尽的目标几乎类似于静止,长兵刺中人体,突然而至的阻力甚至可能折段骑士的腕骨!所以标准的甲骑长兵冲锋的标准姿态是夹枪,而不是持枪(当然,也有平衡配重的因素)。
很多有经验的马兵会把骑枪、钉枪枪头后面的枪杆削细,这样,刺中人体后枪杆会立刻折断,从而保护自己。
而马刀则不同,即使没有完全劈中,只要稍微带上一点,人马合一巨大的冲力就会在对方身体上拉出一道触目惊心的伤口,哪怕没伤到要害,大部分目标也会因难以得到及时的战场救护失血而死。
关盛云的卫队长关野火心急如焚。
虽然只是半速,战马口鼻处已经溢出些许(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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