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一杯一杯地喝着,泪一滴一滴地落下,十八年来,曾子常第一次体会到了万念俱灰的感觉,什么权势地位,什么富贵荣华,他都觉得不重要了。
自见到那名如仙子般的女子后,他的整个心思都不自觉的放在了她身上,仿佛自己的两魂六魄随着她走了,自己只留下一魂一魄吊命,一切都变得没有知觉。
唯有胸膛中的那颗心,传来一阵阵纠人的疼。
“既然不能让我常伴她身边,为什么要让我遇到她呢?”曾子常又是一杯酒下肚,至于酒是什么味道,他没有丁点儿感觉。
他是真的醉了,连抬头的力气都没有了,但脑袋偏偏却清晰的很,清晰到那女子的一笑一颦,一言一语,他都能够清晰地想起。
哐当一声,桌案上的酒壶被曾子常的一只手碰到了地,摔得粉碎,壶中余下的酒潵了一地,不过他没有去管,而是一只手枕着头,扒到了桌案上。
“唉!”
一声叹息响起,随即有人说道:“只有懦夫才会借酒消愁,既然是自己的至爱,为何不去争取,而要在这里买醉,活像一只死狗。”
曾子常蓦地撑起头来,一双朦胧的醉眼向前看去,只见一个黑衣公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案几对面,而酒馆里的人都站着不动。
“你是谁?”曾子常问道。
黑衣公子笑了笑,说道:“我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谁!”
“我是谁?”曾子常茫然道。
“对,你是谁?”
曾子常吃力地撑起身体,让自己坐直了,伸手摸了一把脸后,说道:“我是谁?我是曾子常。”
“不错,你是曾子常,你是君子国的三王子,是这中庸城里纨绔公子的头。”
黑衣公子笑着道,他的声音像是有某种魔力一般,深深地刺入曾子常的心里,使得他慢慢清醒过来,眼睛的目光,也越来越明亮。
“不错!我是君子国的三王子,是父王最疼爱的三王子。”曾子常喃喃道。
“那么你又是谁?”曾子常又问道。
黑衣公子离席站起来,然后向曾子常行礼道:“在下姓宁,草字采臣,乃是咱们君子国韶乐城人,一直仰慕三王子的风采,特意来中庸城拜会,没想到在下三生有幸,竟然在此地遇到了三王子。”
曾子常脑袋晕乎乎的,见黑衣公子说自己是君子国韶乐城人,便没有在意,也站起来还了一礼,君子国人立身处世,第一的要务便是知礼,哪怕是两人相约决斗,也要讲究个“揖躟而升,下而饮”的礼仪。
“刚才宁兄所说的话,是何意思?”曾子常问道。
宁采臣微微一笑,说道:“我将才就站在街的对面,对这里所发生的一幕,都看在眼里,实在是为三王子的一片痴情所感动,同时也为三王子叫屈。”
曾子常苦笑一声,说道:“那如能怎样,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