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丝暮成雪。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好诗,果然是好诗。”朱万乾一边念道,一边说道:“此等豪情也只有青莲居士自己才有,当真是神来之笔。”
“不仅诗好,而且字写得也好,这幅字笔走龙蛇,纵横开阖,气象万千,颇有唐朝草圣张旭的风格。”萧逸仙说道。
朱万乾三人在三楼的一个包间里落座,点了几个太白居特色的菜肴和一壶太白酒。
谷</span>酒过三巡,菜过五味,三人说话也就熟络起来,不似开始那般生硬拘谨。
“其实方姑娘的大名早已如雷贯耳,不是江湖所传闻,而是芸虔告诉萧某。”萧逸仙说道。
“萧公子与我芸虔姐姐的事情,我也略有所闻,芸虔姐姐经常夸赞萧公子才华横溢,武功盖世,只是。。。。。。”方冉冉说道。
“只是什么?”萧逸仙问道。
“对我姐姐忽远忽近,让姐姐实在难以捉摸。”方冉冉回答道。
萧逸仙只好苦笑着,没有回答,而是端起酒杯一个人一饮而尽。
“萧兄、我王弟和荀姑娘当初的事情那也是名震京都,现在事情都已经尘埃落定,也就莫要再提。方姑娘,萧兄,来,干一杯。”朱万乾说道。
萧逸仙又何尝不喜欢荀芸虔,应该是喜欢得不得了,萧逸仙知道荀芸虔也深深地爱着自己,可是自己总是在关键时刻,该说的话不敢说,该做的事不敢做,有时萧逸仙都怀疑自己怎么会如此的胆小,可就是不知道原因。
后来王爷朱万钧的出现,打破了这个格局,在萧逸仙的眼里,这朱万钧就是一个疯子,朱万钧在疯狂的追求荀芸虔,有时萧逸仙虽然很讨厌朱万钧这一套疯狂的操作,但萧逸仙也不得不佩服朱万钧能有如此的胆量做出这些事情。毕竟朱万钧要比自己年轻得多,年轻人就是可以任性妄为,我行我素,想到这里,萧逸仙忽然感觉到自己已经有些老了,虽然在年龄上自己要比荀芸虔大上十几岁,可是这一刻,萧逸(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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