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斯特先生不是自己回来的。他还带来一位城里的朋友——一个女矮人。
矮人,听上去可能会让某些有着小癖好的人感兴趣,但那和矮人息息相关的酒桶一样的身材会令他们望而却步。
如果难以理解,那么只要想象矮人拥有和人类差不多的体重,但只有到成年人腹部的身高。
以及至关重要的,即使是女矮人也拥有浓密且粗糙的胡须和毛发。
如果说在知道塔西娅是女性后安南还能把她当女性看待,对女矮人安南则很难区分出态度。
女矮人叫索鲁曼·铜须,一个非常符合刻板印象的矮人名字。
无论如何,安南因为新奇很想和索鲁曼·铜须搭话,不过女矮人不太喜欢他。在矮人审美里,没有过多体毛,肤色也不是健康的小麦色的安南像是一只拔光了毛的鹌鹑。
“那么我呢?”
觉得自己体毛旺盛的马丁凑过去,想帮安南积攒好感,然后被法斯特先生踢走。
“给我滚去擦桌子,别让我检查到灰尘。”
法斯特先生和女矮人钻进酒馆酒窖,伊芙琳擦拭着柜台,安南打开酒馆大门和窗户,驱散酒馆里闷出的木头发霉味。
街角屋顶后的天空呈现绚丽的晚霞,稀疏行人踏上回家归途,这个时刻的宁静与美好让安南明白,为什么一名精英职业者会在这里开间酒馆
不过,对于一个男孩,什么也没有冒险和故事吸引人。
“要下雨了。”
安南擦拭着窗台,望着晚霞自言自语。
“希望可以。”
吟游诗人背着他的鲁特琴出现在窗外,帽子上的鸡尾羽毛随晚风摇曳。
“你也喜欢下雨吗?”
“只是下雨的氛围更适合讲故事。”
吟游诗人迈进酒馆,将帽子挂在衣架上,“你的通用语又有进步。”
安南接受了夸奖:“这些天你没在镇上吗?”
爱出风头的人不一定是吟游诗人,但吟游诗人一定爱出风头,而(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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