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知县的时候,托我们镖局押过镖,当时是带着他以前来我家的,不过我当时没在意,没注意看他长什么样子,后来听说那个孙家的讨厌鬼喜欢他,我才注意起来,只是一直没有再见的机会。”
沈月还有些惋惜。
“孙小姐喜欢他?不会吧,他今年也不过十三岁,在固县的时候也就十一二岁吧,孙小姐看着应当比他小一些,那么小就有喜欢的人了吗?”
“哎呀,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孙家那个讨厌鬼早熟的很,七八岁的时候就开始涂脂抹粉,十岁喜欢个男子算啥,不过我打听过了,人家秦公子可是一点都不喜欢她,不喜欢她就对了,要是喜欢她,我才是要怀疑这个秦公子的品味呢。”
“对了,这秦公子怎么会寄书给你,还是这种书,他莫不是喜欢你吧!”
沈月一脸八卦的样子。
“才不是呢,沈姐姐你想多了,我们少时就认识,睿哥哥一直拿我当妹妹看的,我也就把他当哥哥看,上次我去京城的时候这套书就出了,只是刚出了一册,我没看到结局觉得很遗憾,给睿哥哥写信的时候就说了这事儿,后来这书出下册的时候睿哥哥就给我寄过来了。”
“一口一个睿哥哥,还说不喜欢人家,就算你不喜欢他,我也保证他喜欢你,你想想呀他都离开固县这么久了还一直和你通信,你就提了一嘴这个书,他就为你寻了过来,一般情况下一个男子对一个女子如此上心,应当是喜欢这个女子的。”
沈月这个没谈过恋爱的,分析起别人的感情来倒是头头是道。
林长乐不想提这个话题,就没接话,她不知道自己对福睿是什么感情,毕竟她虽然叫对方哥哥,可在她看来对方也不过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屁孩儿,恋爱她还真没想过,想想就觉得自己很罪恶,老牛吃嫩草。
为了防止沈月继续八卦,林长乐加快了梳洗的速度,很快就梳洗完毕,拉着沈月出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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