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沈秋然把还在睡觉的小宝放到床上。
转身时,看见在屋外忙着午饭的陆南承。
此时正午,男人古铜色的皮肤在太阳的照射下,似是发光一般,脸庞刚毅,下颌流畅,棱角分明,没有持拐杖的他,英俊得让人心动,露出的手臂,肌肉结实,浑身散发着雄性的荷尔蒙。
明明是一幅很吸引人的画面,可惜在他掏完米拿起放在旁边的拐杖走路时,吸引人的画面就被打破了。
沈秋然感到心酸。
陆南承一心报国,当一名军人,是他一生的梦想和追求。
他的腿要是一辈子好不起来,他就一辈子无法返回部队,他是不是很难过、很绝望?
沈秋然走过来,从他手里接过瓷锅,“我来做饭,你进屋歇会。”
“坐了一天牛车,你也累了,我做吧。”陆南承没有让沈秋然做饭,而是端着瓷锅去洗米。
沈秋然明媚的杏眸掠过一抹赞赏,真是一个体贴的男人。
她就喜欢这种刚直、话少、体贴的男人。
她上前,从陆南承手里抢过瓷锅,还拿出妻子的身份来压制他:“我是这个家的女主人,以后你得听我的,你现在回屋休息,在腿没好之前,做饭洗碗洗衣这些活都由我来做。”
他都当着李雪莲的面说要跟她好好过日子了,那就好好过日子。
夫妻之间,不能计较谁干的活多,谁干的活少。
她不是一个矫情、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女人。
上辈子,生怕外公外婆像爷爷奶奶一样不要她,生怕舅舅舅母打骂她,她小小年纪就学会做家务,还经常跟外公,舅舅到山里寻找药草,身体好得很,做饭,打扫卫生根本难不倒她。
现在,这具身体素质也很好,力气又大,根本就不怕干活。
沈秋然洗好米,然后生火,煮粥期间,她去把瘦肉切好,用油盐腌制。
不管是生火,切肉,她的动作都很利索,不拖泥带水。
陆南承站在那里看着她,眸里那片情愫变得像墨一样浓稠。
腌制好瘦肉后,沈秋然开始浸泡她从空间买的中药(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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