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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买卖(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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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三笑道:“这不明年锋哥要去考试了吗?真要是去了京城,没钱怎么行?这些人倒是够意思,知道锋哥要用钱,就给咱们送了个大礼。”

杜迁连连点头,大为同意。

这里的军汉们都有永业田,不能买卖,也不用缴纳赋税,只需要服兵役即可,有些像是唐时的府兵。

对于人数稀少的松花江流域,搞得也是不伦不类的非正规府兵制;辽东以南则是标准的募兵制。

这里的府兵日子过得尚可,都是小地主,至少也是个自耕富农,而且是免税缴血税的。

日子虽尚可,可就是缺钱用。

粮食运不走,也卖不了几个钱,就靠着打猎弄点皮子,换点钱买个花绳布匹烟叶子什么的。

旁边的林中部落都有朝廷的封官,也不好劫他们,劫了后一屁股烂事,还可能去告状。

唯独这走私贩子或者商队,简直就是开恩的菩萨、散财的童子。

这事操作起来也简单。

谁先发现的,事后分赃拿十人份。

发现后,派几个好手盯着,如附骨之疽一般跟着,利用地形熟悉的优势,半途杀几匹马,让对方没法休息,拖延速度。

确定位置人数后,派人回来报个信,这边就集合边军杀过去。

人少就灭口越货,人多就恐吓威胁分一半。

谁盯着、谁拖住了,到时候也多分十人份。

七八十辆大车的商队,纵然不能杀人越货,只要拖住了,派人去一谈,怎么也得拿个两成的买路钱吧?

到时候如何不分个几百两?

杜迁一拍手,拿筷子敲了一下桌子道:“你和锋儿带上三五个好手,先找着他们。弄死几匹马,像牛虻马蝇似的跟着,让他们吃睡不宁。到时候咬住了,就叫人来回个信,我这边就带人去。”

老三点头道:“我也是这个意思。行,那我先回去准备。”

杜迁饭也不吃了,嚷道:“那还等什么?铃铛,赶紧给你哥收拾一下,准备些吃的。火药、绳子、枪都给准备好。”

杜铃饭也不吃了,赶忙去收拾吃的用的,喊道:“哥,你先慢慢吃。我这边肯定给你准备的好好的。”杜锋的母亲也不吃了,自去忙碌,冬天出门要准备的东西太多。

这事,在边军的道德观里,就像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一样的逻辑。

前朝有诗言:各携利刃争相逐,函首忙报将与督。哄然攘臂受赐金,屠尽一家与九属。

按他们所想,就劫个商队,算个毬的亏心事?

这些人自觉也比杀良冒功要强,都觉得自己实乃边军道德之楷模。

杜锋也觉得若是做得成了,怎么也分个几百两,到时候京城居大不易,多这几百两银子可就混的容易些。

也不想细嚼慢咽了,把个鱼汤倒进碗里,撕开几张煎饼仍在汤里。泡的像是猪食一样,呼噜呼噜地喝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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