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她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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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诗美现实生活里的二十一年没有过让人帮忙吹头发的经历。

现在忽然多了这种经历,她非常不得劲儿。

温热的风吹过秀发,在耳鬓各处都留下了痕迹。

热气将耳廓晕染,红得像颗熟透了的苹果。

男人修长的手指穿过她的发缝,心尖也仿佛被什么刮了一下。

“好了好了,我觉得这样就差不多了。”姜诗美转了转身子,不打算让赫连易寒继续。

她头发大致上都是干的了,就差一点点,于她来说确实没必要追究这一点。

赫连易寒却说,“我不要你觉得。”

啊这……

拜托,不要讲这句话好不好,会把情绪带偏的!

姜诗美笑了笑,在他把话说完之前,张口就来“我不要你觉得,我要我觉得!我觉得可以了。”

就,忽然硬气。

赫连易寒适应这样的她。

“照顾好自己。”留下这么一句话,赫连易寒就离开了,没有一点想在这里过夜的意思。

看小说的某些时刻,姜诗美都觉得这个反派其实有点好。

在女主还没有爱上男主的时候,赫连易寒对女主是绝对的宠爱。

就算偶尔犯了病娇的病喜欢对女主上下其手也都控制在底线范围。

用赫连易寒的话说就是,“我会在你同意那天才要你。”

可惜,没有那一天。

当时评论区就有说,如果这部剧赫连易寒和姜诗美在一起就会是一个大团圆的结局。

谁说不是呢。

要不是强权先出场,先入为主姜诗美偏爱男主,她都有可能去站邪教“易美”CP。

当然,现实里没有这么多的要不是和如果。

看书时对赫连易寒已经形成了难以消除的偏见,即便现在内心有个声音在说,“看,他也挺好的,换一个选择,会有不一样的人生。”

这个声音很快就被心跳声淹没。

怎么说呢,除了偏见的原因,还有一个原因,就,不是她的菜。

看小说可以意淫,爱霸总爱病娇。

但是当她真的拥有了这种选择权后,她又不想选择了。

恋爱干什么?她又不知道怎么谈恋爱。

还不能预想到她的生活里忽然多了一个男人那会是怎么样的。

哦,弟弟除外,现实里她本身就有个比他小一岁的弟弟,所以,陈昊天不在姜诗美的考虑范围呢。

总结以上,得出结论:她爱搞事业。

进了娱乐圈,那种人性的本能欲望在无形之中就扩大了。

她承认,她想红的心思逐渐在她的心里扩张领土。

想到红,姜诗美成功的忘记了刚刚与赫连易寒的种种,开始琢磨着规划一条成名的路线。

娱乐圈不好混,没有作品肯定不行。

人粉丝都是: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

颜值?她有。

才华?先放着哈。

人品?她到现在也是清白之身的!哦,还有,上厕所不冲水的真的不是她!

嗯,人品,她有,必须有。

所以红起来的关键还是在才华。

得让大家知道她有才华,代表作的认可就是一种才华的认可,可是她还没有代表作呢。

《谁杀了我》这戏不知道新年上映后会有怎样的反响,她自己是已经差不多尽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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