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王红雁过来,感觉这种日子过得很甜蜜。
再次拿起扁担和绳子,上一世孤寂的生活,磨灭了秦晓歌的激情,没想到这一世苦尽甘来,不再是以前的矮挫逼,而是英俊挺拔的傻子哥。
走在村里面的小路上,看着一旁的五间大瓦房,出场好大,这就是曾经的知青点,王家三姐妹一开始落脚的地方,只是住了一段时间,就带着亮妹妹搬到秦晓歌的土坯房里面。
这是县城的建筑队盖起来的,地基深,水泥用得好,屋里面的地面和墙都是刷水泥的,知青搬走后,这个知青点原本是作为村里面公用财产出售的,可惜要价太高,再加上村干部的房子也不差与它,就悬在这里。
只要有一千元,就可以买下它。
王红雁追了上来,见秦晓歌的眼睛一直盯着这个知青点,里面曾经有自己心爱的男友,在那高高的草堆之间的歌声中,许下了一辈子不离不弃的诺言,可这句诺言的男人也许搂着漂亮的女人过日子生孩子,也许早就忘记曾经深爱他的女人。
下辈子我们还在一起,没想到这辈子还没有开始就早早地结束了。
秦晓歌默默地给她擦干了脸颊上流落的泪水。
“当初你们为什么要搬出来?”
“我大姐对我们要求严格,怕我们一时糊涂会做错事,大姐真的对我们好,只是我当时没有领会,不过没关系了,一切都不再重要。”
看着这座知青点,王红雁感觉这一切都恍如隔世,物是人非,只有竹山依旧。
“姐,伤心也是一天,开心也是一天,你看,我是傻子都努力的把日子过好,放心,在这里,我来照顾你。”
其实秦晓歌更想在床上照顾好她,达成亲切友好的管鲍之交。
壮起胆子,牵着王红雁冰凉的玉手,好让她不再想起曾经伤心的记忆,在女人难过的时候,也是女人心灵在空虚的时候,这时候要做的就是让她日日得到充足的滋润。
王红雁一下子反应过来,红着脸瞪了傻子一眼。
嘿嘿的笑着,逃避着王红雁的追打。(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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