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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章 我叫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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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沈逸元,
是一个废物。
同学们都叫我阿元,青春期的我身高只有一米五三,头顶只能到同班女生的眉毛。
我长得也不好看,瘦弱的身躯仿佛一阵风就能吹倒。四肢纤细而无力,胸膛平坦,肋骨清晰可见,我没有任何肌肉线条,脖子细长,头颅小巧,面部轮廓模糊,五官不够突出,头发稀疏而柔软,像是一片片细细的绒毛……
除此之外,我的学习成绩也不好,我的脑袋好像天生愚笨,别人背三遍就能记住的单词,我需要背十几遍。
我没有任何特长,没有任何优点,也没有任何朋友。
综上所述,
我是个废物。
……
但是从我捡到那副竹简起,一切都不一样了。
我记得很清楚,
那天下着朦胧的小雨,我去郊区的河堤给父亲送饭,雨水打湿了土地,使得一切都变得模糊而朦胧。一切都被雨水笼罩,我仿佛置身于一幅水墨画中。
回来的路上,
我在竹林里看到了一抹白色的东西,我走过去捡起了它,是一幅竹简。
这副竹简的外表很奇怪,它的上面没有一个文字,而且白的不像话,哪怕是沾染了雨水的泥土,也没能将它弄脏。
我把竹简带了回去,打算晚上做饭生火的时候当柴火用。
然而,
诡异的事情发生了,
这幅竹简居然不怕火,烧了十几分钟,它依然是那么的素白,将所有的黑色与污秽隔绝于外。
我没敢把这竹简的事情告诉其他人,只是悄悄的把它藏了起来。
……
第二天,
班上新转来了一个女孩子,她叫萧云絮。不过我并没有在意,因为我的世界不会因此而改变什么。
后来有一天,
体育委员的钱丢了,他们诬赖我偷了钱,就因为我是体育委员的同桌,仅此而已。
更可怕的是,
我没办法为自己证明。
因为只有我没有朋友,所以在丢钱的那个时间段,没有人知道我去了哪里,也没有人可以为我作不在场证明。
我以前总觉得,自己一个人也挺好的。但此时此刻,破天荒的,我人生第一次开始恐惧“孤单”这个词语。
……
“我能为他证明。”
没有任何一个词语,能够形容我听到这句话时的心情。
上帝啊,
老天爷啊!
到底是谁开口救了我?
我曾经看过一部小说叫做《上帝是女孩》,曾经我嗤之以鼻,但现在我信了。
原来上帝的声音,
真的是女孩子的声音?!
……
萧云絮救了我,
她说丢钱的那个时间段里,她恰好看到我在操场上看小说。
“女生替男生证明清白”这种剧情,放在小说里无疑很狗血和烂大街,可如果是放在现实中,我只能说……
泰裤辣!
从那天起,
我开始留意萧云絮。
平心而论,她长得并不好看,雀斑、矮胖、自卑、敏感、沉默寡言……说句心里话,倒是和我很像。
但是,那又如何?
可是她是上帝哎!
……
和我一样,
萧云絮也没朋友。
但看得出来,她远远比我有上进心。
她每天晚上都跑步,想让自己瘦下来;为了消除雀斑,她用尽了偏方;为了提高学习成绩,她凌晨5点就起床……但天不遂人愿,努力在天赋面前,提鞋都不配!
有的人生来就是主角,
有的人生来为了衬托主角;
我唯一的爱好,就是看小说和写小说。小说中的NPC就是为主角而生的,我觉(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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