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队浩浩荡荡地上路了。陈兴躺在沙发上,李媚给他按腿,叶倩给他喂水果,悠闲惬意。
“老吉,你以前在冰蓝城做什么?”
半路上,陈兴问起了老吉的过往。老吉说,他出身于冰蓝城一个男仆世家,也就是世世代代做男仆的家庭,算是贵族附庸的一种。附庸通常分为战斗附庸和非战斗附庸,前者是跟着主家一起打仗的,而后者是照顾主家生活起居或是替主家经营生意的。
在红土世界里,想要成为贵族只有两种方式,要么依靠自身的实力,这个晋升途径最快也最稳固,但不是天赋异禀就是肯拼命,要么就做贵族的附庸,一旦主家升上去,附庸也会跟着水涨船高。
可不幸的是,老吉父亲服务的主家没落了。先是变卖家产从冰蓝城迁移到河雀公国的泗水城,却不知上进,成日销金买醉,后来穷困潦倒,只好跑到水鼬公国的龙舌城投靠亲戚。老吉的父亲彻底被抛弃,带着老吉流离失所。没过多久老吉的父亲就一病不起,老吉为了给父亲治病跑去偷窃,先后被抓了几次,社会信用逐渐跌至冰点,最后一次行窃被抓住后判了黑土大陆流放,然后就到了今天。
“你父亲呢?”一旁的叶倩忍不住问道。
“我第三次被抓就咽气了,当时习惯了来快钱,安不下心来做份正经活儿,结果……”老吉的样子有些伤感,望着车窗外的荒原,没有再说下去。
中午停下车来,厨娘做了土豆炖排骨、煎小牛扒和西红柿浓汤。陈兴在两女仆的伺候下吃完了午餐,然后她们才将吃剩下的端到一边进餐。按照惯例,只有贴身女仆才会吃主人剩下的东西。贴身女仆算是主人的家眷,只是进餐次序不同。而厨娘在做的时候,会按主人和贴身女仆的人数来定量。
不过有些贵族也不大讲究,甚至连女仆都不用。比如夏德·辛克莱就是这样,身边只有小伍一个助理,衣食住行全包了。
其实陈兴也不太习惯,感觉一起吃就行了,没必要分得那么清楚。但无论是两女还是老吉都不同意,因为到了冰蓝城那种遍地都是贵族的地方,这样做就是不体面,容易被人瞧不起。
说穿到底,夏德·辛克莱是传奇强者,随心所欲,自己觉得舒服就行了,不需要理会旁人的目光,而陈兴必须随大流才能得到贵族圈子的认同。
任性这种高级货向来都是强者的特权。
一些民众看不惯贵族,总觉得他们太过于讲究和繁琐。但其实,贵族们可能自己也觉得麻烦,但是这是千百年来形成的习惯和传统,哪怕是大人物也不敢轻易违背,往往对抗主流的结果就是被主流抛弃,通常只有那些开国王者才有改变的能力。想要追求个性和自我,也得先掂量掂量自己的斤两和本事,否则撞得头破血流,甚至粉身碎骨,伤心透顶的一定是最亲近的人,外人不过是看笑话罢了。
陈兴三世为人,深知这点的重要性,所以叶倩、李媚和老吉这样说,他也就照办了。
只有尊重圈子的传统,才能获得圈子的认同。
特立独行的结果只有一个——失败。
陈兴不想成为失败者,所以在路上开始阅读贵族礼仪方面的书籍。虽然一时半会儿学不会多少,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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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比一窍不通的好。可惜叶倩和李媚的地位比较低,懂得的很少。而老吉没做过男仆,全靠父亲口头教育,加上这么多年颠沛流离,差不多都忘光了。
“淑女进餐的时候不能吐出骨头,即便是有,宁肯咬碎了吞下去也不能吐出来……”
陈兴看着便携屏幕,提出了一个问题,“万一噎到了岂不是更不体面?”
“啊……”李媚有些迟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