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两个,都不自觉的眯起了眼睛。
然后,等我们的“宴会”,举行到一半的时候,有客人,造访了营地。
苏志彬,阻止了丁钟的拔枪举动。
如果不是因为有腕间蛛丝。或许,我也会如丁钟一般,进入戒备状态。【话说老丁的反应速度可以啊!难道是长时间的自我暗示出效果了么?】
因为,造访者是一群干瘦如柴,犹如地狱小鬼般的家伙。
这些肤质发紫发黑,咧着大嘴,露出嘴中参差不齐利齿,瞳孔没有反光,耳朵尖尖,或拿着粗糙狼牙骨棒,或拿着粗糙投射武器的访客,也实在让人与友善两字联系起来。
然而,营地里,除了我与丁钟外的各位,都是一副老神在在,气定神闲的样子。也从侧面,证实了什么叫做“人”不可貌相。
“这是一种被称作丛林幼崽的森林原住民。如果在森林中露营,是有几率遇到他们的。”
“他们拒绝归化,崇尚传统,当与露营者相遇后,会尝试着,与后者进行交易。”
“一般情况下,能从他们手中获得珍贵的森林特产。”
“运气好的话,还能淘到珍稀之物。”苏志彬对我和丁钟,进行科普。
这么一说的话,我和丁钟,确实看到他们有带着装了什么东西的袋子。或是背在身后,或是用植物藤系在腰间。
果然,大部分人,总是先窥见富有威胁之物么?
在苏志彬的安排下,我们腾出位置,也就是,将篝火的另一侧,让给了显得有些兴奋,嘴中嚷嚷着【库Q达亚】【以津嘟噜嘟】等含糊不清声音的丛林幼崽。
这些森林土著,开始解开看起来脏兮兮,但仔细一看,其实浆洗的颇为洁净的袋子。并以袋子为铺布,展现他们得自于森林的货品。
“他们没有领头人吗?”我见着摆好货物,便放下手中武器,端坐在摊后的森林土著,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他们是平权社会。互助,地位平等,有点同产社会的意思了。”(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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