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容俊美,身姿挺拨,今天穿上喜服,更显得英俊潇洒,玉树临风。
从前被迫消极怠工的梳头小太监今天也派上了用场。一头如丝缎般的乌黑发丝,两侧鬓角各编了一个小辫子,然后这两个小辫子和其他发丝一起被扎起来,脑后的头发也被编出层次,然后一起被束在头顶,显出了几分精致。发髻用金冠金簪固定住,金冠上嵌着十几颗细碎的红宝石,雅致喜庆,又不显女气。
再看脸上,额头精致饱满,鬓若刀裁,剑眉凤目,眼眸漆黑深邃,鼻梁挺直,唇形精美、厚薄适中,牙齿整齐洁白,下巴棱角分明。
从前安王常年生活在边境户外,皮肤被晒成了浅淡的小麦色,皮肤粗糙,有几份像个糙汉子。但好在入京几个月来被从前的乳母嬷嬷逼着保养,皮肤已经细腻柔软了许多,也恢复了从前白皙的肤色,否则以之前的肤色肤质配上华丽的金冠和喜服,简直就是灾难。
比例完美的身躯上穿着大红色的喜服,喜服上用金线绣着四爪的龙纹和祥云,腰上系着手掌般粗的玉带,用红色络子挂着一个如意纹的羊脂玉佩,脚登厚底朝靴。整个人更显得肩宽、背挺、腰细、腿长,外面又披上了同款广袖拖地长袍,两侧肩膀上垂下嵌红色宝石的金链珠串配饰。
今天白默然和楚平也是盛装而来,现在两人正坐在一边的椅上子,边喝茶边看着安王在镜子前走来走去,转来转去。
白默然无奈地对楚平吐槽道:“我从小给他当伴读,十几年了,第一次知道他竟然是个这么注重形象的人。”
安王边在下人的帮助下对着镜子整理衣服,力求尽善尽美,边对白默然说道:“你懂什么,人生就这一次,当然要尽量完美。等你俩明年成婚时我倒要看看你们的表现。”
“好了,好了,已经很好了,时辰马上就要到了,我们该出发了,别误了吉时。”白默然懒得跟已经乐得找不到北的人说话。
三人来到府外,迎亲的队伍已经准备好了,最前方有人高举着牌子上面红底金字写着“安王娶妃,迎亲之喜。”还有一个十六人组成的乐队,负责一路吹奏喜(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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