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世界的1842年,这一年不仅仅是弗里德里希三世得到一个小女儿的一年,在差不多的时间中,一个容克阶级的落魄地主也得到了一个女儿,也就是缇娜·冯·俾斯麦。
俾斯麦家的前人曾经跟着腓特烈大帝参加过那一场列强们的大战,在那场战争中立下了不小的军功,得到了一块巨大的封地。
但是很可惜后来俾斯麦家族很快就落魄下去了,虽然还是世代参军,但都没有什么太亮眼的表现,而且加上经营不善,封地内也是经常出现一大堆问题,经常入不敷出。
但好在家里有钱,祖上留下来许多的财产,老俾斯麦也不怎么奢靡于享受,所以其实还可以也不算混的太惨。
反正肯定比种地的和进工厂的要爽。
但是很可惜老俾斯麦娶了一个奢华无度的老婆,威廉明妮,一个正宗贵族的女儿。
威廉明妮嫁过来的时候什么都没有,只是因为祖上爵位高,才勉强跟老俾斯麦结婚想,但她一点都不自觉,拼命的挥霍家中的财产。
老俾斯麦跟威廉明妮关系不怎么好,但是他的性格又很软弱,不怎么敢反抗老婆,威廉明妮再摸清老俾斯麦绥靖政策的本质开始放开手脚,接着奏乐接着舞。
就在这种情况下,缇娜开始了她的童年。
首先作为地主,年幼的缇娜肯定是拥有还不错的条件,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家里地还不少,还算不错。
老俾斯麦因为是军人,当然也为俾斯麦灌输普鲁士一直以来宣扬的军国主义思想,年幼的缇娜很快就接受了这些来自父辈的训导。
军人是很光荣的职业,普鲁士的一切都是军队打出来的,缇娜当然也是这么认为的,她也会将这些俾斯麦家的荣耀告诉给学校的朋友们。
但这个时候威廉明妮就会来泼冷水,反正都是在贬低俾斯麦家的功绩,虽然缇娜会尽力去争论,但是自己又没有武力又没有功绩,当然做不到维护荣耀这种事情。
缇娜很早就开始锻炼自己的武艺,为了有朝一日能够当兵,然后立下足以镌刻在史书上的丰功伟绩,以后的人们打开历史书看到的不再是曾经立下一点点战功的俾斯麦,而是立下了不朽功绩的俾斯麦。
而她的理想也很快就会(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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