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袄,两件衣服都洗过,看起来还是比较干净的。
朱传文拿着女人穿的那套衣服来到厨房,他准备让鲜儿换上这套棉袄,现在已经是十一月份了,鲜儿穿的衣服太单薄。
“鲜儿,我在屋子里找到了这件棉袄,你快换上。”
“好的,传文哥,菜我炒好了,你也快点来吃。”
朱传文看了看锅里的猪肉白菜,香味顿时弥漫到了他的味蕾,勾引了他的馋虫。
“好,我现在再去收拾一下,然后过来吃饭。”
朱传文到了刚才的房间,先是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换上了那套干净的棉袄。
随后,弄了一个包袱,把铜钱和碎银子,还有枪和匕首放进了包袱里,提着来到厨房。
“传文哥,快吃吧。”
鲜儿也换上了那件棉袄,看起来脸上红润了许多。
“好,我们赶紧吃,吃完了稍微休息一下,我们早上去镇上。”
朱传文可没忘了,后院里还有十几匹马等着他去处理呢。
他们肯定需要一匹马用来赶路,但是,剩下的十二匹马要出售出去,这些马可是值大价钱,要是扔了,那简直是太可惜了。
虽然可能会遇上一点麻烦,但是,有枪在手的朱传文可是一点都不害怕,这就是所谓的艺高人胆大。
几个饼子被鲜儿放到菜上蒸了一下,和猪肉白菜一起吃起来,那真是过瘾。
……
早上,天刚亮,朱传文带着鲜儿来到后院,把十几匹马牵出来,他一个人就拉了五匹马,其余的放到中间,鲜儿拉着两匹马在最后。
这些马儿也很乖,一路上没让朱传文操心,一直到镇上的集市上。
到了集市上,朱传文找了好几棵树,把马全都拴起来,和旁边的店家借了一块木板,写上了“便宜卖马”的字样,拿到马旁边,等着客户上门。
刚放下没过一分钟,就围了好几个人,有一个穿着褂子的中年人看了看马问价格。
“除了那边的那匹马不卖,剩下的这些马,一匹15两。”
朱传文指了指刚(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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