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今天这场面上,除了刚才拦下林枫他们车的那个大个子之外,这个人的实力,就是兰香手下当中最强的。
众人刚刚从惊讶之中回过神来。
这会儿。
看到这人开口,一个个不由得目光一变。
“那……那是……新月刀,朱贵!”
兰香手下的人,大都没怎么见过这个人。
因为,平日里他的行踪是十分诡秘的,据说,这个朱贵当初是屠宰场出身,他相当的冷血,而且,一手新月刀,两分钟之内,就能够给一头猪,刮骨剔肉。
在莞城没有人见过他出手。
但莞城,却有不少关于他极为恐怖的传说。
零六年的时候,莞城东街一条菜市场,一堆烂菜叶子下边,发现了一具尸体。
一开始人们以为,是谁家卖肉的,不要那羊骨架了,谁知道,环卫工把烂菜叶子扒拉开的时候,却发现,那根本就不是羊骨,而是一幅完整的人骨。
一二年的时候,莞城一家网吧垃圾桶里,有血腥味儿。
老板报警之后,工作人员过去,在垃圾桶里边发现了两具尸体,全身骨头寸断。
从外边,看不出什么伤势来。
但人就是死透了。
诸如此类的事情,还有很多。
大部分关于朱贵的传说,死状往往只有两种,一种就剩下骨架,而另外一种是全身骨头尽碎,内脏也全碎。传闻中,朱贵杀人喜欢这么做的原因就在于,他老本行是屠夫。
刮骨剔肉,方便卖剔骨肉。
而碎掉全部的骨头,方便分类切割出手。
这是从屠宰场带出来的习惯。
当然。
兰香的人虽然没有见过朱贵,却能够一眼认出朱贵,就是因为,朱贵这个人长相上有一个非常显著的特点。那就是,他的右边脸上,有一块黑记,黑记上还有黑色的毛发。
兰香扫了一眼地上阎松的尸体,又看向朱贵,道。
“好。”
“果然还得劳烦朱先生!”
朱贵嘴角一挑,脸上那片黑记一阵抽搐。
他道。
“我擅长两种夺命的办法,不知道,香姐您今日,希望看到哪种?”
“刮骨剔肉之法,筋骨寸断之(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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