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朋友吗?
答案是肯定的,不算!
她是他喜欢的人,是他的假女友,但是独独不是朋友。
他和清楚自己对沈郁夕的感情,而是喜欢不是友情。
可是,他不能这么直白的说出去。
因为,想让感情在不知不觉中生化的话,那么最好的借口大概就是朋友了吧。
朋友之间,能做的事情就可以很多很多了,可以一起吃饭,可以一起喝酒,可以一起玩儿,甚至可以一起发呆。
这些事情都是他想跟她一起做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他不介意以朋友的名义闯入她的生活。
两世为人,林远清楚的知道,凡事都是有过程的。
有些东西,欲速则不达。
尤其是感情这种东西,真的奇妙的很。
他要的是稳赢!
林远回复道:算,不光是朋友,我们还是彼此名义上的伴侣呢。
沈郁夕看着手机,水润的眼睛里泛起一丝愉悦:嗯,我们不光是假男友的关系,我们还是朋友!
林远笑笑,“那么,我的朋友,你喜欢吃什么?”
以朋友的名义问这些问题真的是再好不过了,林远觉得自己很聪明。
只不过,沈郁夕觉得这样的话,那自己可就亏了,他知道了自己的,自己也要知道他的才行!
沈郁夕:我喜欢吃蛋糕,巧克力的蛋糕,你呢?
林远:我啊,我喜欢吃肉,但凡是肉都爱吃。
沈郁夕:你喜欢喝可乐是吗?
林远:嗯,你应该喜欢喝白水吧?
......
两个人就这么都怀着想多了解对方一些的心思,从喜欢的食物谈到了喜欢的明星,又谈到了喜欢看的书,喜欢做的事情。
就这么你一句我一句的,不知不觉就从十二点聊到了两点钟。
在旁人看来,毫无营养的无聊的对话,两个当事者确实怎么聊都聊不够。
都想知道的多一些,再多一些。
明明都困得不行了,但就是谁也没舍得先说晚安,或者我困了之类的话。
一直到都林远发过去的消息许久都没了回应,他才意识到沈郁夕可能是睡着了,于是拉了拉被子,闭上眼睛。
今天进展很不错,明天要让她记得说了晚安才许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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