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没接触过,谈什么喜欢?
可能比起她这个人,他们喜欢的更多的还是他们自己而已。
喜欢的是自己这张脸。
喜欢她背后的沈家。
归根结底,喜欢自己是因为自己能给他们带来他们想要的好处。
反倒是林远,不图钱,不图门当户对,也不图自己是沈家的女儿,更不图跟自己这个人,就连当他假女友的事儿,都是自己主动的。
这样没有一点目的性的人,跟他相处起来轻松又简单。
说到这,她像是忽然想起了什么,转身看着司卿卿:“现在几点了?”
司卿卿忙抬手看表,“马上五点,沈总。”
沈郁夕眼睛一亮。
五点了,要下班了。
他们可是说好几天一起去买东西的。
这边,林远的新办公室里,气氛简直热闹到爆炸。
林远忙着把自己的办公用品放在刚刚擦完的桌子上。
夏修靠在办公桌上双手一环:“不管怎么说,今天这顿饭必须吃!”
老钱拿着抹布,一边帮林远擦他角落的书柜,一边热情道:“不说别的,我请客,就冲着咱小林子路漫漫的身份,至少得值一顿海鲜!”
“自己喜欢的设计师就跟自己一个办公室,这感觉,就特么跟看小说似的!”小临则是坐在沙发上忍不住感叹。
他到现在在,还对林远就是路漫漫其修远这件事儿有些不可思议呢。
那么厉害的设计师在居然跟自己朝夕相处,想想都觉得跟做梦似的。
老钱对他的话可不敢苟同,白了他一眼,“得了,少来,吴牧在的时候你也是这么说的!”
小临不服,“搞得像你没说过似的!”
都是半斤八两,谁笑话谁啊!
那不都为了钱么!
老钱急了,当下把手里抹布丢了过去,“至少老子还知道擦柜子呢,干活来!”
林远看着大家,无奈一笑,“行了行了,说点儿有用的!”
说实话这些同事对自己也都还算不错,林远对他们的感情,虽然算不上知心朋友那种,但是也算聊得来,相处相对愉快。
毕竟是办公室友情,肝胆相照根本不可能,能处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
“林哥,咱们晚上定哪儿啊?”小王把手里(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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