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群中就是那最醒目的存在。
好看的容颜带着微微的病气,漂亮的桃花眼低垂,带着岁月路过的折痕,不显沧桑反而为他多添几分成熟的魅力。
这人一看就不适于生活在农田,他站在那就如同古代的豪门世家公子,气质矜贵,姿态优雅。
来地里上工的大姑娘和小媳妇们,也大多是第一次见叶承允。
面对如此出色的容貌,不由会多看几眼,未出阁的姑娘们,见了更是羞红了脸。
由于身份的问题摆在这,倒也没人来打扰他。
每天早起晚归,叶承允累的直不起腰来。
云曦担忧叶承允再累出一身病,用钱和村民换了一些鸡蛋,每天给他煮两个。
平日里喝的水中,也会放一点灵泉水。
这好不容易调养回的气色,可不能再病回去。
“小曦,这暖心的孩子,真招人稀罕。”宋翰学看着饭桌上的六个鸡蛋,感慨万千。
“是啊!要是小曦是我孙女就好了。”荣梦兰心中怅然。
“荣奶奶我这天天喊您奶奶,还不是您孙女呢?”
“是,当然是,你就是我孙女,谁敢说不是,我和他没完。”几人开怀大笑。
云曦因着要给叶承允补身体,经常和村民兑换吃食。
大家每天都在一个桌上吃饭,她也就没吝啬,饭桌上都一视同仁,至于父女两个私下里的吃食,也没人会置喙什么。
小麦播种完,村中的节奏也慢了下来。
叶承允最近经常会遇到一女子,那人时不时就来和他说几句话。
“叶同志这是去上工呀!”
“叶同志吃了没?我这今天多烤了一个红薯,放凉了也不好吃,喏,给你吃,别嫌弃呀!”
“叶同志好巧,你也来挑水。”
“叶同志这么重,我来帮你。”
各种的巧遇,叶承允反应再慢,也知道了人家姑娘的心思。
曾经他是老师的时候,也会有一些女孩,跑来表白或是送情书。
那时候他可以明确说自己已有妻子,勿扰,谢谢。
现在这种寄人篱下,生活在人家的村子里,自己还是躲着些的好。
王大妮知道他们城里人喜(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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