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是一个放荡不羁的市井小民,其实就是那种“无赖之徒”,可就是这种小人却在天下大乱、英雄辈出的秦朝末年脱颖而出,击败一个又一个强劲的对手,最终在垓下战胜楚国贵族、被誉为天生战神的强劲对手项羽,成为楚汉相争的胜利者,完成了一统天下的重大历史使命,创建了存续400多年的汉朝。”
“汉高祖刘邦,可以说是是一介布衣逆袭皇权之巅的杰出代表。”
“刘邦出身市井,早年不喜读书,不爱劳作,嗜酒如命,是人们眼中的“无赖之徒”,但他性格开朗、宽厚仁爱、不拘小节,人缘很好,这也成了他后来举事的基础。”
“年少时,刘邦面相稀奇,鼻梁高挺,额头高高隆起,鬓角、胡须甚是好看,最奇特的是,他的左边大腿上有七十二颗痣。”
独孤伽罗:咦!想起这画面,太让人难受了。
程咬金:七十二颗痣,好家伙!要不能做皇帝,一般人还真长不了这么多!
吴起:那大腿还能看了吗?
馆陶:吕后,当初你图他什么?下得去口吗?
窦漪房:刘嫖!怎么说话呢!
刘彻:馆陶公主的行事作风还是那么跋扈!
馆陶:哼!
“刘邦这人天生一副与众不同的个性,为人仁厚,有长者之风,好爱护他人,生性洒脱、做事不拘一格,且度量很大。”
“他讨厌循规蹈矩,厌恶下地劳动,喜欢广泛交友,出没于市井之间,好斗鸡、蹴鞠,常给人一种游手好闲之感,因而被父亲常常批评。”
“可实际上,刘邦如果你说他是市井无赖吧,可是在放浪形骸的外表下,藏着高远的志向。”
“他成长于魏、楚交界地带,深受两国文化影响,对楚歌甚为熟悉,仰慕魏国名士魏无忌的德行,特地跑到魏国拜访。”
“当刘邦到达魏国时,才知道信陵君魏无忌早已死去,其门客张耳与刘邦一见如故,与之结交。”
“那段时间,刘邦跟着张耳结识了不少魏、楚两地的能人,后来起义之时,麾下人才多是这两地的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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