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四章:黑心猞猁
三人只好把包袱顶在头上,迎着乱石碎玉朝前赶路,走过最宽的峡谷后,溪流明显有收窄的趋势,宋思媛看向头顶,猞猁们紧紧跟随,为的就是在峡谷最窄处要了他们的性命。
“这些畜生,怎么会那么狡猾,哪怕是上了年纪的野兽,也不该比人还聪明吧。”
宋思媛没想到,猞猁连利用地势这种思想都产生了,知道利用峡谷最窄处来袭击活人。
徐侠客看向周遭,朝二人解释道:“老话说,物老成精,物老成精,动物存活得时间长了就会变得聪明,无论是鸡无六载还是犬无八年,都是在警惕活人不要让动物活的时间太长,尤其是跟人长时间待在一起的动物,它们在活得岁月久了以后,还真有可能会模仿人的行为。”
“从这一点来说,黄鼠狼、狐仙讨封,可能只是动物侵染人的行为,故意模仿人罢了,这些猞猁能直立行走还能听孔德顺号令,应该是他特意豢养的家兽,一连被训练三十多年,哪怕是个猪,也该通人性了,这样反而不奇怪。”
“我更好奇,这些猞猁的脑子怕不怕挨枪子儿?”
徐侠客顿了顿看向岳观潮:“那个峡谷口太窄,只有数米宽,一旦我们涉入其中,很容易进退不得,到时候万一他们在里面砸下石头,我们绝对没好果子吃,不如别进山谷,诈死假装昏倒,等把这些猞猁引下来,我们再挨个收拾。”
“怎么样?”
岳观潮低头思索片刻,点点头:“可行,可这些猞猁也有可能不上招儿,我们咋保证他们一定会下来。”
“猞猁嗜血,像这种毛色油亮的野兽,多是吃多了血肉养出来的,我们只要出现伤口,人血的腥味儿会吸引他们过来,这与野兽有多少智慧无关,人血对野兽来说,可是灵丹妙药。”
“你说,他们见三个死人,是吃还是不吃。”
“好~”
岳观潮眼神示意后,三人朝后不再朝窄峡进行,而是朝后逃难。
这一举动,叫猞猁仰天嘶吼,他们怕岳观潮他们逃出峡谷,果然紧追不舍朝着峡谷丢下小石头,眼见石头下来,三个人假装被溪水里的卵石摔倒,任由石头砸到身上,甚至连脸上都挂了彩。
岳观潮暗地里抽出短刀,朝自己伤口划了一刀,可见鲜血染红溪流,金砂在红汤中翻滚,更显得他们的血液诱人。
畜生嘛,最喜欢血肉,尤其是像这种生了灵智的畜生,他们见三人被乱石砸出血,高兴得呼噜乱叫,贪婪嘶吼响彻山谷。
这种猞猁都是打猎的好手,远隔几公里都能闻到血肉腥气,峡谷中人血的味道,它们必然能闻见。
一嗅到血液的味道,立马恢复出野兽本性,叫嚷着蹚着灌木朝峡谷赶路,好似争食的野兽扬起蹄爪踩踏流水,渐渐靠近他们三个,把趴在地上的“死人”全都包围。
….
呼哧~呼噜~呼哧~呼噜~
岳观潮被猞猁包围后,鼻孔中全是它们身上浓重的猫臊味儿,畜生不断舔着水面血液,发出极其愉悦的呼噜声。
它们毕竟是上了年岁的猞猁,比寻常野兽要聪明,怕岳观潮他们没死,只敢在远处舔污血,时不时咬住石头丢过去,好确定他们不会突然起身。
三人只能屏息凝神,一动不动任由他们丢石头,砸了十几下,猞猁终于确定他们已经是尸体,迈着步伐朝他们继续包围,转眼间只剩下不带一米距离。
岳观潮找准机会,大喝一声直起身子!
他本身就是丛林猎手,对打猎已经是驾轻就熟,呼吸之间已经支起猎枪,瞄准猞猁眉心嘭嘭打响,距离他最近的猞猁还没来得及逃走,就被一枪爆头,呜咽着倒下。
“哇呜~呼噜!!!”
四个猞猁呼吸之间已经被干掉一个,这些猞猁这才知道他们上当了,兽眼中涌出阴毒,呲牙咧嘴露出惨厉凶相,只是,他们凶狠归凶狠,却都明白方才能制衡这些人全靠山顶灌木遮挡,一旦少了灌木的屏障,他们压根就不是这些人的对手。
想清楚这一点,三个猞猁收起牙口,朝着山壁逃走。
殊不知,此举正对岳观潮心意,以前猞猁躲进灌木草丛,他们就是想打枪多纯属浪费子弹,山壁下部完全不同,这里无遮无挡又陡峭难登,他们的视角刚好看向猞猁的行进路线,打起野兽来事半功倍。
只听得数声枪响,三只猞猁有两只又被打中臂膀,蹄爪失去力道,挣扎着了跌入溪流,随后被宋思媛又补了几枪,直接送她们上西天。
此时此刻,只剩下一只猞猁还在石壁上,这畜生已经知道岳观潮的枪法有多厉害,吓得飞一般朝灌木逃窜。
岳观潮知道,一旦这畜生躲进灌木,不知道还有什么阴招儿使出来,拿起长杆枪对准猞猁的后脑勺,在它即将蹿进灌木时,狠狠打下最后一枪。
咣当枪响过后,山顶猞猁少了蹄爪抓力,活活砸下河谷。
“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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