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不是因为罗兰长得帅,而是这些东西的的确确有可能带来一些好处。
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表达「光亮术」的魔法符文,应当从包含“光”、“光亮”等等字词的对应语言去寻找和改造。
众人以这么一份符文营造类似玛那施法的精神力模型,锁定其意义。
最初,法术卷轴「光亮术」是借精灵语之类的魔法语言来表达。
好比说,全精灵语的符文表达是:“????????~????~??~??????????~????~??????????~??????~??????~????~????????~??????~??????????????.”
而所谓的优化改良,基本上还是精灵文的语法结构,只是部分符文(单词)被亚特莱茵语和甲骨文的符文替代,属于夹生饭:“????????~????~??~??????????~????~??????????~??????~??????~????~????????~??????~????????~????????.”
再之后,则是完全的甲骨文化,从语法到字词,全部替换:“????~??????????~????????~????~????????~????????.”
但因为之前没有规定甲骨文的语法和叙事原则,也没有了解具体的魔法化规律,大家更多还是在熟悉字词的基础上东拼西凑。
也就是说,仅限于做到第二步,还容易磕磕绊绊,不知所云。
再次以「光亮术」的符文表达为例,顺畅的表达是“此光用于照明”,而摸索阶段就往往是火、光、烛、照、明、照亮、光亮等等相关字词的拼搭,一样样的尝试,测定。
中间还有可能歪到光头、清光、闪光这些词汇的符文化表达去。
真正的魔法远比这样的文字游戏复杂,但原理差不多。(烧开水和蒸汽机,内燃机)
这篇论文最大的价值便在于,定下叙事体例和语法语义,让学习者可以专注于魔法的部分。
这一部分,恰好是亚特莱茵人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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