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湾地处偏僻,附近只有座人不多的小镇。
镇里平日并无旅人来往,而且因为气候干燥的关系,农作物能够长活的不多,所以居民大多以经商为主。
这一日,几个在镇口玩耍的小孩突然见到了远处似乎有一人一马走了过来。
他们很少见到单独而来的人顿时好奇的停下来手中的事情,站在巨石上向着那边望去。
随着那人逐渐靠近,两米的身高立刻吓到了小孩,他们不敢过多逗留朝着镇子里跑去。
只有一个半大的孩子依旧在地上玩着用尿水和的泥,丝毫没有注意到同伴们的异样。
高大的男子走到了镇门口,他衣服略有些破损,头上则戴着一顶遮蔽风沙的斗笠,所以看不清楚长相。
他身后跟着的也不是骏马,而是一匹摇头晃脑的驴子。
“金沙……终于到了………”
低沉的声音从男子口中发出,小孩被吓了一个激灵,忍不住脚下一滑,整张脸埋入了泥水中。
小孩忍不住大声哭了起来,见此男子从怀里掏了掏,取出块糖,将上面的包装纸撕掉后,塞入了他的嘴里。
小孩顿时止住了哭声,口中浓郁的牛奶味道在味蕾上弥漫开来,他从未吃过如此美味的东西。
男子没有继续停留,他脚步不停的朝着镇里走去,驴子没有牵绳子却主动的跟在后面。
小孩呆呆的看着他的背影,直到许久才反应了过来,这时他看到了一张纸片落在不远处的地上,连忙跑过去捡了起来。
纸上画得极为精美,并且写着三个字。
小孩已经上了几年的学堂,识得一些字了,加上纸上的字简繁不分,他倒也磕磕碰碰的读了出来。
“大……白……兔?”
他看着糖纸就像是发现了珍宝,将其收入怀中,然后舔了舔嘴唇朝着小镇里跑去。
镇里的酒铺虽然冷清,但总有几个闲着无事的人聚集在一起喝酒。
郑老才便是其中一人,他四十岁出头的年纪却依旧没有家室,每日除了饮酒就是饮酒,也没个正经行当。
但为何他会过得如此滋润,还要从他的本事说起。
郑老才是十里八乡最有名的探沙人,金沙湾向北距离百里不到有个大漠,其中盛产黄金,甚至传说有人在里面捡到一块三斤重的狗头金。
而他自己对于挖金不感兴趣,但天生的方向感加上二十几年来的经验,使得郑老才成了出色的引路人。
要知道在大漠中极易迷失方向,如果深陷其中只有死路一条,所以一个向导很是重要。
正当郑老才闷头喝酒的功夫里,一个戴着斗笠的高大身影坐在了他的面前。
他抬头一眼,顿时身上的酒意散去了大半,身体往后仰去,差点摔倒在地上。
还好男子伸手将郑老才抓住了,不过对方力气实在太大,他有些吃痛的发出闷哼。
他转头看了下周围,酒铺里原本剩下的几个酒客早没了影子,而相识的老板则躲在了柜台后面不敢吱声。
男子将头上的斗笠取了下来,秦白的脸从中露了出来,一段时间并未打理,胡须显得有些浓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