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超出了我们的底线,如果贵公司坚持这个报价的话,这笔交易不可能达成。”
网飞华国分公司成立不久,主要负责广告业务,毕竟华国很多出口企业都有在欧美打广告的需求,网飞虽然还无法进入华国,但华国企业海外广告这块大蛋糕还是想分一杯羹的。
但网飞华国负责人也想拓展更多的业务,《彗星》让他看到了机会,正好这部电影成本低廉,未上院线,如果能低价拿到手,上线网飞后取得成功,总部说不定会授予华国公司更大的自主权,甚至改变对华国影视不闻不问的态度,华国公司也能借此摆脱广告公司的定位限制,如此才能有扩张发展的空间,负责人本身才能有更好的前途啊,否则一个广告业务分公司的总经理凭什么在网飞这样的流媒体企业继续向上走,甚至可能长期钉在这个不动了,这不是形同发配吗?
但华国分公司能动用购买影视版权的资金上限是100万美元,如果超过了这个上限,就要报总部,结果是显然的,肯定不会同意,网飞目前是没有采买华国影视内容的打算的,这跟华国官方不允许他们进入华国市场有关,而且网飞的主要精力已经开始转向自制内容了。
……
经过双方艰难的讨价还价,最终还是达成了交易。
88万美元!
很吉利的数字。
虽然陈景行看起来对这个结果不太满意,实际上他心里已经乐开花了。
尽管花了近一个下午的时间扯皮,但从65万美元到88万美元,多挣了142万软妹币,这也很划算。
88万美元按照现行汇率就是545万元,加上幻世购买国内版权支付的280万加广告分账,《彗星》这个制作成本只有60万的电影起码为他带来了上千万的回报。
这个投资回报率已经远超房价了,就算再过十年,京城房价也顶多在目前的基础上翻两倍到三倍,这样的暴利也就只有区块链货币能比了。
同时《彗星》带来的上千万收益也能支撑梦工厂很长时间的运作了,甚至下一部电影的投资也只需要他再增加一点资金就够了,就算梦工厂目前还是陈景行的独资公司,但需要源源不断的往里注资也让人高兴不起来不是,公司能凭借着电影的收益独立运转代表着一个良好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