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快手快脚的人顺手牵羊,一直紧绷着的神经放松下来,她不仅累,还饿,
“先去吃点东西。”
公社也有饭店,这时候已经下午一点,吃的不多,但冷硬的馒头热热,再来个萝卜丝汤对付一顿还是可以的。
她将装过衣服的空麻袋放到自行车的后座,心里惦记着,隔两天飞马公社逢集的时候要不要再来一趟。
不过再来的话,衣服的码子都得换大码的,还有衣长,也要尽量选长的,因为今天的衣服里,有一小半的小码根本比不上大码的衣服好卖。
想到这里,温明花就觉得好笑,她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这个年代的乡下大妈们,买衣服一定要选最大的码,明明就不合身,但她们就是不要刚刚合适的码。
还是温荷花之前给她解了疑惑:
“冬天的衣服,要是刚合身,想在里面套一件不就不行了?再说,码子大,代表着做衣服的布料用得多,大人穿旧了不能再补的时候,给孩子改改,也能多点布料。”
勤奋的劳动人民,精打细算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温明花在听到温荷花的解释之后,却沉默了很久。
她出生之后,就算也在乡下待过,但那时候,她奶家的条件因为她父母能挣到钱,已经变得很好,虽然她奶骨子里还是很节约,但也没到温荷花说的这个地步。
所以在她决定做服装生意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拿大码的衣服到乡下公社赶集贩卖。
在到了公社之后,面对大妈们的砍价,才会在自己心里价位之下就将那些衣服卖出去。
<divclass="contentadv">唉,终究还是没有了以前跟客户在谈判桌上你来我往杀得对方片甲不留的时候,换了地图,她居然开始心软了?
自觉心软的温明花下午回去又去了批发市场,照旧是棉袄或者别的厚实的衣服,主打的就是一个反季销售,这次她拿的货更多,量大了,价钱又被她压了压,惹得批发市场的老板们对她又爱又恨。(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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