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练兵三个多月了啊。
还是那么瘦弱?
而且全部穿着粗布衣衫,也不穿铠甲?你这是因为穿了铠甲走不动路吗?
而且你们的兵器呢?作为一支军队,连兵器都不随身带吗?
关键是眼神。
这是军人的眼神吗?没有一点点杀气,完全是一片木讷。
三个月时间,就练了一招一刀两断。不知道可练好了没有。
“行了,走吧……”国君懒洋洋道。
大宦官黎隼大喊道:“走!”
接下来的一幕,真的把所有人都惊呆了。
沈浪和宁政麾下的两千多新军,竟然纷纷爬上了马车。
这……这太秀了吧。
国君乘坐马车,你们这些小兵也坐马车?
走路都走不动了吗?
太过分了啊。
不穿铠甲,不带兵器也就罢了,不会骑马情有可原。连走路都不愿意?去参加边境会猎,竟然还坐车去?
顿时,有一名御史就要出列抨击。
旁边人赶紧拉住了他。
算了算了。
这群人是去送死的炮灰,对于将死之人就不要苛求那么多了。而且这些人可都是低能儿,可能还真走不了那么远的路。
宁政、苦头欢和兰氏十兄弟骑上战马。沈浪坐上一辆华贵舒适的马车,
“出发!”
苦头欢一声令下。
两千多新军乘坐一百辆马车,浩浩荡荡跟在国君的禁军身后,沿着朱雀大道离开国都,一路往西,前往越楚两国边境。
他们的身后,还有上百辆马车。
那里面装着的是新军的超级陌刀,重装铠甲。还有无数的肉干粮。
没有任何壮行之酒。
甚至群臣也没有祝福。
因为所有人都认为这次所谓的边境会猎根本就是向楚国妥协,割肉让利而已。
必输无疑的,那如果再说什么慷慨激昂的话,岂不是打国君的脸?
无数百姓也纷纷前来看热闹,指指点点。
“这就是要参加边境会猎的新兵啊?”
“怎么几个月过去了一点变化都没有啊,我的那个傻子邻居还是那么瘦,还是那么呆啊。”
“可怜哦,这群人要去送死了,死到临头都不知道哭。”
这其中就有王大的弟弟王二,他的双腿已经接上了,但接的不好,依旧拄着拐杖。
他一眼就找到了哥哥王大,心中愤恨,这傻子竟然还没死?
都怪这个傻子,害得我王二双腿被打断了。
不过这次他总要死了吧,活该!
而大多数百姓心中应该算是百感交集的。
他们毕竟是越国的子民,现在眼睁睁看着自己国君去丢脸,心中终究是不好受的。
要不是国君在女人的肚皮上中风,也不至于要跪舔楚国,也不至于去丢人现眼。
这样的国君,真是一个昏君啊。
同行护送五千禁军心中也不由得鄙夷大骂。我们禁军都走路,你们这群废物新军竟然坐马车?真是岂有此理?都怪你们这群废物,害得我们禁军也被百姓们鄙夷。
一支强大的军队,从他们身上就能嗅出杀气。但是,禁军在沈浪新军的身上完全没有嗅到任何杀气。只有呆板和木讷。
……………………
大军离开国都范围,进入天西行省境内!
出了琅郡之后,便朝着西北方向而去,进入了种氏家族的防区!
越国太尉,镇西大都督,镇西侯种尧亲自出迎几百里,率领八千大军保护国君。
“种尧兄,我们大概十几年没有见了吧。”国君缓缓道。
种尧坐在马车内,身体微微前倾表示恭敬道:“臣惶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