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的最聪明的人!”
聪明……
两世为人熟知历史怎么可能不“聪明”?
很显然,林戈是个穿越者。
且前世也颇为传奇:
刚出生就因超生被过继到残疾表叔家,结果十岁时单身的表叔肺痨死了,亲生父母还不愿领回去,只能找人带去县城打工。
搬砖,砌墙,啃硬馍,喝凉水,没两年肠胃就不行了。
便离开工地,乞讨,偷窃,卖废品,在黑公交车卖票,混到16岁时候又被骗到传销……
好在传销被破获后收获了一个好心警察的资助,去公办学校跟读,努力两年后以社会考生身份参加高考,进了个三本。
大学期间半工半读,偶尔写写小说,结果小说一炮而红,侥幸卖出版权,毕业后一番运作又成了“大作家”、“大编剧”、“新晋导演”……当然,这期间少不了各种潜规则,下三滥。
林戈对此倒不抗拒。
半辈子的经历让他长成了不择手段、八面玲珑又沉迷享受的人。
于他而言。
这世上也就只有美食、美女以及童话最让他沉醉。
尤其是最后一点。
可能是为了弥补童年的缺失,以至于林戈穿越前的最后一段记忆,就是在运动过后拉着某个过度劳累的女大学生通宵看已经看了不下二十遍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结果一不小心就猝死到了1981年的英国。
好在他对这段历史很熟悉。
借着老大哥日暮西山之势,再加上黛西和山姆两个提前混社会又绝对信任自己的“亲人”帮助,一个霸占伯明翰两大辖区的谢尔比家族慢慢被他缔造了出来……
……
……
“好了,别煽情了,我知道了,这个假期我不会四处乱跑,会老老实实地处理工作……”
林戈受不了两人的亲切注视。
一把推开。
然后看向门口的小弟:“下一个是谁?让他进来。”
“是肯特百货超市的员工,来递交股权竞标会的邀请函。”那小弟说着就打开房门准备叫人。
但就在这时。
砰!
一道重物撞击的声音响起,伴随着嘈杂声:
“天呐,那是什么?”
“一只叼着信封的猫头鹰?”
“别开门!它想飞进屋子里去,保护好谢尔比先生……”
嘎吱——
正在开门的小弟急忙停手。
却仍旧晚了。
一只黑白花色的雕鸮叼着信闯了进来,当着山姆举起的枪口,落在挂外套的实木衣架上,然后张开嘴,让信封在空中一番旋转飘荡后,准确地落到林戈手中,信封正面朝上:
西米德兰郡
泰伯恩区
托尔金路6号
2楼主卧
林戈·谢尔比先生收
而信封的背面,是一块红色蜡封和一个盾牌饰章,饰章上有着大写的“H”,和围绕着它的一头狮子,一只鹰,一只獾和一条蛇。
“这是……”
林戈眉头一挑:“霍格沃茨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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