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目开始赤红,一个声音仿佛环绕一样拼命钻进他的大脑。
“我们就要死啦,康斯坦丁,但是,不要害怕。”
“你是很好的食物,可那样就太孤单了,几千年里,只有你和我在一起。”
“可是死真的让人很难过,永远永远,漆黑漆黑……像是在黑夜里摸索,可伸出的手,永远触不到东西……”
“所谓弃族的命运,就是要穿越荒原,再次竖起战旗,返回故乡。死不可怕,只是一场长眠。在我可以吞噬这个世界之前,与其孤独跋涉,不如安然沉睡。我们仍会醒来。”
老唐能感受到,一股陌生的记忆开始涌现,他害怕的身体发抖,可是一股力量燃烧着他的身体,让他连发抖的机会都没有,他开始无法掌控自己了。
眼睛开始亮起璀璨夺目的金色,老唐现在可以看到远处那位怪物,像一头变异的野兽,它无光的眼瞳看向这边,似在看着自己。
他还可以看见那个开枪的男孩,一处两层楼的屋顶,男孩坐在那,已经收好了枪,是胜利了吗?
那是……明明吧。
老唐甚至没有时间去思考怎么会是他,那个没心没肺的吐槽达人,那个寄宿在婶婶家的小透明,那个为了上网吧不吃早餐的学生仔。
老唐手中的枪指向了他。
“不!不行!”
老唐在心里疯狂的喊,那是他的朋友,那是他认识七八年的网友,那是陪他一起玩一起吐槽一起说话的……朋友。
他的朋友很少,少到只有地球另一面的那个衰小孩。
“他是杀死你弟弟的凶手,杀掉他,为康斯坦丁报仇!”
老唐挣扎着夺回了一点控制权,那几千年的记忆不断重刷着他这个“人”,可他固执的保持一点属于罗纳德·唐的清明,他丢掉了枪,把摩托开到最大速度,向后面一个方向跑去。
老唐最擅长逃跑了。
跑……逃避……就好。
他已经不是老唐了,找回了千年的记忆,他成了王座上的双生子,青铜与火之王,诺顿。
可诺顿的脸上还残留着属于老唐的液体。
最后的声音在自语。
“明明,也是弟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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