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
陈天看完后皱了皱眉,对于县衙这样潦草结案习以为常,但其中有些细节却让陈天察觉出了一丝不寻常。
而后陈天快速翻看卷宗,发现整个卷宗中此类案情只有这一例。
这让陈天感到蹊跷。
首先按照陈天对县衙过往的了解,每一任县衙的首要任务就是保住自己区县内的稳定。
尤其是开成区这样的贫民区,能保证不出一些大案凶案就足以给县衙一个“尽职尽责”的评价了。
而现实情况是,开成区这样“穷山恶水出刁民”的地方各类案件是层出不穷,每任县衙为了保住自己的乌纱帽,往往都是选择“报喜不报忧”。
坑蒙拐骗这样的小案能拖就拖,凶杀命案就草草结案,或者隐瞒不报。
像刚才这类命案,街头暴尸、残忍分尸手段极其凶残,案情扑朔迷离足以被称为特大案件了。
案件虽然最后是以流浪汉被野犬分食潦草结案,但会被记录在卷宗内才是令陈天最惊奇的。
在陈天看来,哪怕是初当察班不久的新手、哪怕没有看到尸体,但在见到卷宗的第一时间都会首先想到这个案子是他杀。
但县衙这般结案说明他们并没有抓到真正的凶手。
所以陈天才会快速翻看卷宗,想要在卷宗的后半段找到类似的案子。
但结果却什么也没有。
其次陈天会产生怀疑,还有一个原因。
案情记录造假!
首先是时间:“六月十二日午时”。
陈天在开成区生活了二十几年,那里有多乱他是清楚的,尤其是夜晚。
正是这个原因,他二十多年里就没有在开成区见过有捕快敢在午时巡逻的。
哪怕是县衙的捕快,在午时的开成区街道巡逻那也相当于一个不设防的姑娘走到了狼窝。
另外就是地点:“万民巷和天府街。”
那里陈天是了解的,可以称得上是开成区的贫民窟。
贫民区的贫民窟,可想而知有多穷,别说是流浪狗了,就是流浪的老鼠都能被那里的乞丐们炖了吃了。
所以说刘志根本不可能在那里发现流浪犬!
总之这个案情记录的漏洞百出。
这也成功地激起了陈天的好奇心,进入断案状态的他也全然没了之前的“归乡心怯”,连饭都没有吃便只身一人向开成区赶去。
……
午夜的开成区是危险的,街道上一个人都没有,甚至比起有着严格宵禁的内侍区还要安静。
陈天虽然干捕快多年,但“老本行”的看家本领却没落下,在夜间就像是个幽灵一般快速游走在房屋的阴影之中。
也正是因为艺高人胆大,加上对开成区的熟悉,才让陈天敢在这月黑风高夜孤身一人前往开成区查案。
陈天首先来到万民巷和天府街的岔路口,虽然距离案发时的六月十二日已经过去了近三个月,但陈天还是想要先到现场亲眼看看。
这片街道到处都是垃圾场,但陈天还是一眼就看到了那处发现了尸体的垃圾场。
不是因为别的,而是那处垃圾场已然被县衙用绳子圈了起来。
可以看得出(本章未完,请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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