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了方向的改变,不过是斜着向上延伸而去,大概有四十五度的样子,还是很陡峭的。
斜坡上长满了一层苔藓,我试了几次,脚下很滑,根本待不住人。
“大哥,看这里,有情况。”
我用手电光照了一下马玉萧,给我使了个眼色,示意旁边有东西。
我蹲下身一仔细观瞧,石壁上赫然出现了一片新鲜的血迹,犹如一大虫子一样,还在顺着,开凿的凹痕缓缓蠕动。
“会不会是老鬼的?”段有志问。
“应该不会。”
我想了想,指着那一片血迹继续说道:“你们看,血迹不大,也就鸡蛋大小,林沧海消失已经一个多小时了,就算是他的血,也断然不会流动的。”
“这就怪了,那这血迹是怎么来的?难道还有……”
没等段有志说完,我打断他道:“别胡说。”
支锅倒斗,最忌讳自己吓自己,特别是我带着两个生瓜蛋子,他们一旦有了心理阴影,自然而然就会打退堂鼓,手脚也会不自主的往后缩。
经过仔细的辨认,我在血迹周围找到了几根灰白色的毛发。
段有志说:“是老鬼的胡子?”
“不是。”
我摇了摇头,盯着那几根毛发说道:“人的胡须比较粗,比较硬,而这几根毛发绒细柔软,还有这个位置这么低,林沧海怎么会磕到嘴呢。”
“兔子。”
马玉萧眼前一亮,又道:“刚才不是跑进来一只兔子吗,一定是摔断了腿。”
不管是用枪,还是用细狗追,有过抓野兔的老铁肯定都知道,野兔的前腿短后腿长,要是上坡路,再牛逼的细狗也给累到肺炸裂,可要是把野兔赶到下坡,野兔自己都翻跟头,一抓一个准。
刚才那只野兔慌不择路,兔急跳井,受了伤,在石壁上留下了血迹。
虚惊一场,几人重新把注意力集中到斜向上的陡坡上面。
段有志用手机一照,斜坡顶端出现了一双散发着灼灼白光的眼睛正在盯着我们看,正是那只野兔。
野兔蜷缩在斜坡顶端,瑟瑟发抖,身上皮毛被染红了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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